《著作权法》第三条规定,本法所称的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包括以下九个方面的内容:

1)文字作品;

2)口述作品;

3)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4)美术、建筑作品;

5)摄影作品;

6)视听作品;

7)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8)计算机软件;

9)符合作品特征的其他智力成果。

但并不是所有的智力成果都受著作权法保护,那么著作权客体的排除领域包括哪些内容呢?“思想一表达”二分法“思想一表达”二分法是区分受著作权法保护与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内容的基本原则。

根据这一原则,以下内容不受著作权法保护:

1)仅存在于脑海中的、尚未以外在的表达形式体现的内容不受著作权法保护;

2)抽象的思想、观念、创意、构思、概念、操作方法等亦不受著作权法保护,只保护独创性表达。

这一原则将思想保留在公有领域,有助于促进思想的交流,降低著作权保护的社会成本,实现著作权保护与公共利益的平衡。

著作权法中的排除对象根据我国《著作权法》,不适用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主要包括:

1)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

2)时事新闻,即通过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报道的单纯事实消息;

3)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版权人行使展览权的注意事项

你知道什么是展览权吗?版权人行使展览权的时候需要主要哪些问题?小编就为大家解答这些疑问吧。

一、什么是展览权?展览权,也称“公开展览权”,是指著作权人享有公开陈列展出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复制件的权利。

一般而言,只有美术作品和摄影作品拥有展览权,而其他作品没有展览权。

版权人有权将作品自行展览,也可以授权他人展览并获得报酬。

二、版权人行使展览权注意什么问题版权人行使展览权时,要注意到与所有权的关系问题。

展览权在大多数情况下是由著作权人享有的,但当美术作品的原件所有人不是著作权人时,这时候展览权则由原件所有人享有。

我国《著作权法》第十八条对此作了规定。

这是为了协调著作权与所有权的冲突,因为美术作品的展览往往要使用作品的原件,而美术作品的原件却往往为著作权人以外的人所收藏,如果这时候仍规定展览权属于著作权人的话,著作权人根本无法行使展览权,该权利等于形同虚设。

2020作品版权受理范围

虽然在我国版权采用的是自动获得的机制,但对作品受理范围也有着相应规定。

下面,小编就作品版权受理范围进行简单归纳。

一、作品版权受理范围以下述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无论该作品是否发表,均可申请登记:文学作品;口述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作品;美术、摄影作品;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二、不予受理登记的作品:

1、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

2、超过著作权保护期的作品;

2、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

三、有以下情况,作品登记机关将撤销其作品登记:

1、登记后发现属于是不予受理登记的作品;

2、登记后发现与事实不相符合的作品;

3、申请人申请撤销原作品登记的;

4、登记后发现是重复登记的。

现如今人们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也是提高了重视程度,不同的类别都可以进行版权的申请,其中的图形版权申请也是人们智慧劳动的成果,为了后期全面保护自身的权益,那么图形安徽版权登记也是较为重要,办理过程中,图形版权登记需要什么资料?您可以参考小编介绍。

一、图形版权登记需要什么资料图形作品包括设计图(工程设计图和产品设计图)、地图和示意图。

其中具有独创性的机械配件、家具及生活用品等产品设计图及其说明也可按图形作品申请版权登记。

申请人提交登记申请材料--登记机构核查接收材料通知缴费申请人缴纳登记费用登记机构受理申请审查制作发放登记证公告。

1、作品自愿登记申请书;

2.、作品自愿登记权利确保书;

3、作品登记委托书;

4、作品说明书;

5、产品设计图(注明详细的部件名称、长宽高刻度,单位及使用方式等文字信息)

6、企业法人单位申请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并需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申请的,提交身份证正反二面复印件(若是外省户籍,需提交本省单位工作证明);

7、如作品涉及其他需说明情况,我中心会提供相应格式范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