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星电子株式会社因发明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一案,不服判决,提起行政诉讼,相关一审行政判决书近日公开。
法院查明,本案涉及的专利为“显示通信中功能的方法和通信终端设备”,华为曾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了无效宣告请求。
法院认为,本专利权利不具有创造性及区别特征,依法驳回三星的诉讼请求。
三星和华为此前曾多次在法庭交锋,2018 年 1 月 11 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就华为起诉三星侵犯知识产权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三星立即停止以制造销售和许诺销售的形式,侵害华为专利权的行为,驳回华为的其他诉讼请求。
法院判决认定华为公司享有涉案的两项与 4G 手机有关的专利,法院认定三星构成侵权,判定立即停止侵权,禁止以制造、销售、允诺销售等方式继续销售侵权产品,由三星公司承担诉讼费用。
之前在 2017 年 4 月份,泉州中院受理过华为诉三星专利侵权案件,当时判定三星侵权并赔偿 8000 万元。
中国大陆
美国
日本
韩国
新加坡
英国
德国
BVI
开曼
澳大利亚
加拿大
中国澳门
中国台湾
印度
法国
西班牙
意大利
马来西亚
泰国
荷兰
瑞士
阿联酋
沙特阿拉伯
以色列
新西兰
墨西哥
巴西
阿根廷
尼日利亚
南非
埃及
哥伦比亚
智利
秘鲁
乌拉圭
比利时
瑞典
芬兰
葡萄牙
加纳
肯尼亚
摩洛哥
斐济
萨摩亚
巴哈马
巴巴多斯
哥斯达黎加
毛里求斯
塞舌尔
百慕大
巴拿马
伯利兹
安圭拉
马绍尔
厄瓜多尔
记账报税
税务筹划
一般纳税人申请
小规模纳税人申请
进出口退税
离岸开户
商标注册
专利申请
著作权登记
公证认证
电商入驻
网站建设
VAT注册
ODI跨境投资备案
许可证办理
体系认证
企业信用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