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储与租赁纳税有什么区别?仓储业是指利用仓库、货场或其他场所代客贮放、保管货物的业务。租赁业是指在约定的时间内将场地、房屋、物品、设备或设施等转让他人使用的业务。
一、增值税:仓储服务属于增值税现代服务-物流辅助服务,增值税税率为6%。提供仓储服务的一般纳税人可以选用简易计税,按3%缴纳增值税。不动产租赁属于租赁服务,增值税税率为9%。但对提供租赁服务的一般纳税人出租的房屋为营改增之前取得的,可以选择按简易计税5%缴纳增值税。
二、房产税:提供仓储服务的纳税人根据规定,按房产余值计税,从价计征房产税。提供不动产租赁服务的纳税人,根据规定,从租计征房产税。同时根据规定,房产出租的,计征房产税的租金收入不含增值税。
三、印花税:《仓储保管合同》按仓储、保管合同缴纳印花税,依据仓储保管费用千分之一贴花;《不动产租赁合同》按财产租赁合同缴纳印花税,依据租赁金额的千分之一贴花,税额不足一元的按一元贴花。印花税所涉税率虽然相同,但是两种业务所涉税目并不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