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不少专利申请人咨询企服快车律师这一问题,关于 实用新型专利费减标准 的详细内容,由于咨询的人较多,有一定的普遍性,企服快车已写成参考文章。
实用新型专利费减标准讲解
实用新型专利费减标准 :
对于个人申请者,如果上年度月均收入低于5000元(年收入6万元),可以申请减缴85%的申请费和实质审查费。
对于单位申请者,如果公司上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 可以申请减缴70%的申请费和实质审查费。
此外,对于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个人或者单位共同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的,只要其中一个人或者一个单位满足上述减免条件,就可以共同享受减免政策。
实用新型专利费用减缓比例是多少?
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九十八条,制定《专利费用减缓办法》,《专利费用减缓办法》第3条,“经专利局批准,下列专利费用可以减缓:
(一)、申请费(其中公布印刷费、申请附加费不予减缓); (二)、发明专利申请审查费; (三)、年费(自授予专利权当年起三年内的年费); (四)、发明专利申请维持费; (五)、复审费。
”具体的减缓比例如下:
1、申请人为自然人:申请费、授权后前三年的年费减缓85%,也就是申请费75元,头三年的年费135元-180元。
2、申请人为企业:申请费、授权后头三年的年费减缓70%,也就是申请费150元,头三年的年费270元-360元。
可申请减缓的对象包括个人申请、企业独立申请、一企业与自然人合作申请。
企业申请需要到知识产权局开具费用减缓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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