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是以业主为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人,并按照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计算和缴纳个人所得税。那么,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怎么计算呢?
经营所得要扣除60000吗?
取得经营所得的个人,没有综合所得的,计算其每一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当减除费用 60000 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在办理汇算清缴时减除。
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怎么计算?
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执行的是五级超额累计税率,税率为5%至35%。经营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或=(全年收入总额-成本、费用以及损失)*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个体工商户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是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我们用一个例子看一下个体工商户的个人所得税是如何计算的。
A企业是一家商贸企业(个体工商户),2019年12月取得经营收入为15万元,准予扣除的成本、费用9万元(不含业主工资)。1-11月累计应纳税所得额50000元(未扣除业主费用减除标准),1-11月累计已经缴纳个人所得税5600元。除经营所得外,个体工商户业主没有其他收入,并享受赡养老人的专项扣除24000元。计算A个体工商户2019年度汇算清缴应申请的个人所得税退税额。
A个体工商户应纳税所得额=150000元-90000元+50000元-60000元-24000元=26000元
A个体工商户全年应缴纳个人所得税=26000元*5%=1300元
A个体工商户2019年度应申请的个人所得税退税额=5600元-1300元=4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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