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是企业或者公司的核心权益,其具有巨大的商业价值和经济价值,所以商标在进行转让时要签订商标转让协议,才能有效地保障转让人和受让人的合法权益。
那么如何签订商标转让协议?
关于办理商标转让需要注意的地方:
(1)注册商标的转让,在转让人与受让人签订《转让协议》后,还需共同到国家商标局申请核准,只有在国家商标局核准转让以后,受让人才正式取得商标专用权;
(2)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否则商标局将视为放弃转让申请;
(3)商标局受理转让申请后,对于符合法律规定,予以核准,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则将不予核准。
实践中,一些企业与他人签订《商标转让协议》,把转让款支付完并使用商标或者拿到对方的《商标注册证》以后,就不去办理商标转让核准手续了。
没有取得商标局的转让核准手续,等于该商标所有权仍在转让人的名下,在法律上转让人仍是该商标的专用权人,受让人并没有取得法律认可的商标所有权,因此我们强调,在订立《商标转让协议》之后,一定要去办理商标转让申请,并取得商标局核发的《注册商标转让证明》,否则对受让人来说,法律风险是很大的。
申请商标转让核准的程序:
(1)向国家商标局提交《转让申请》(采用商标局固定格式并且由双方盖章签字)、转让人及受让人身份资料、转让协议(如果是以商标出资,则需要出资协议、商标价值评估报告等)需要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要提供委托书、资料为外文的需翻译成中文;
(2)商标局受理后将进行审查,主要审查内容为:
1.转让人是否为商标权人,是否有权出让商标;
2.转让商标是否合法有效,是否存在质押而且未取得质押权人同意,是否存在许可使用的备案,是否存在法院或其他权力部门的查封等强制性措施;
3.是否符合“一并转让原则”;
4.是否存在不良影响;
另外,转让方如果是国有企业的话,商标转让可能涉及到国有资产的处理,还需要特别的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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