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转让是可以获得证书的,特别是对于那些希望在两个月之内获得证书的朋友,专利转让无疑是十分有效的方法。
但是,专利转让拿到证书后,并非万事大吉。
这里有一件事情,很多转让的人都忽略了,认为拿到了证书,就拥有了专利证书,然后束之高阁。
在需要用的时候,却发现,专利年费忘记了缴纳,时间一长,甚至导致了专利失效!
对于转让专利年费的缴纳,有几个问题,即使是一些老司机,包括一些个业务员甚至流程并不清楚。
专利转让年费的缴纳和办理方式,还是有很多讲究的。
首先,转让专利的年费应该什么时候缴纳。
专利年费,不是自然年概念,也就是说,2018年年费,不是指2018年1月1日到2018年12月31日这个期限,而是指专利申请日计算的在2018年的这个期限。
如申请日为2016年4月8日申请的专利,其2018年年度年费期限,应该是2018年4月9日到2019年4月7日,也称第三年年费。
(第一年是2016年4月9日到2017年4月7日,依次类推)。
所以2018年年费缴纳应该在2018年4月8日前缴纳。
如果超期,就会进入6个月的滞纳金期限,每个月增加年费总额的5%费用;在超过6个月未缴纳时候,专利处于失效可恢复期限。
在发出专利权终止通知书的两个月期间之内,如果专利不能进行恢复(需要恢复费用1000元),专利就彻底失效了,没有挽救余地了。
所以,专利年费缴费期限是以申请日计算,而不是以授权日、拿到证书的时间计算。
很多人纳闷,为啥拿到了证书没多久就要缴纳下一年度费用,就是因为授权较晚、拿证较晚,离下一年年费很近的缘故。
其次,转让专利的年费应该缴纳多少。
专利年费应该缴纳多少?一般转让专利,因为权利人发生了变更,如果没有办理费用减缴备案,且没有及时提交费用请求书。
那么,年费是需要全额缴纳的。
因此,如果年费方面,不想多缴纳,就请办理费减吧。
对于企业来说,上一年的年度纳税额应该低于30万,个人年收入应该低于4.2万。
具体办理方式,可以咨询帮你办理专利的人,或者咨询此公众号(发明与专利),关注后在后台咨询即可。
此外,在专利变更合格后,如果办理了费减备案,还得及时提交费用减缴请求。
否则,转让后的专利,无论是授权未交费的,还是下证书再转让的,是不能再享受年费减缴的。
提交太晚,就会错过费减机会。
有些朋友提交了费减请求,但下一年度年费依然要求全额缴纳,但下下一年度的费用却可以减缴,就是这个原因。
年费金额在费减请求合格后,前十年的年费金额,按照15%缴纳(单个申请人)或者30%缴纳,(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申请人)。
具体可以自己算下,这里就不展开了。
减免不减免,差异还是很大的哦!
如果没有及时缴纳年费,专利局会发出缴费通知书。
但此时,已经进入了滞纳金期限,需要承担相应的滞纳金了。
因此,尽量不要等这个通知书出现就缴纳吧。
再次,转让专利的年费应该如何缴纳。
如何缴纳年费,可以自己去代办处缴纳,或者邮局、银行向专利局账户转款,写上申请号和第几年年费字样。
但浩洋小编不提倡不懂的人自己去缴纳,因为看似简单,但如果一些流程不到位,往往搞错。
如果去代办处,也是需要时间成本的。
因此,最好是委托以前办理专利的人来缴纳,即使有少量手续费,也是合适的。
当然,如有需要,浩洋知识产权也可代办。
最后,专利年费值不值得缴纳的问题。
看了上面的年费缴纳方式时间和金额等介绍,最后要说的就是专利年费值不值得缴纳的问题。
特别是,按照计算,当年用证书就行,以后不用了。
隔年用证书,如果时间来不及,那是需要缴纳年费的。
一旦证书失效,就得不偿失。
这里主要谈谈那些很快用证书的问题,对于这种,很多人觉得证书用一次就行,以后就不用管了。
其实,对于这些证书,有时候还是有价值的。
这种价值,主要体现在下证书专利的价值上。
一般来说,对于个人证书专利,如果领域得当,在后续也是可以转让给那些需要的人或者企业的。
特别是发明专利,含金量相对较高,完全可以回收一部分当初购买专利的成本的,如果浪费了,就太可惜。
实用新型即使下证书了,也是有一些机构或者企业需要的。
所以,如果这种专利用完后,不需要了的话,还是可以考虑转让出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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