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总局张茅局长在今天召开的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贯彻落实新商标法电视电话会议上说,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日前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决定》意味着长期以来在商标注册市场上存在的一些乱象将会得到纠正,企业与个人的合法商标权益将得到有效保护,新修订的《商标法》还对商标代理机构做出了要求,明确规定将公开商标代理机构的信用档案。
张茅说,新修订的《商标法》规制商标注册、使用和商标代理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明确界定并禁止了商标抢注行为,为打击恶意抢注,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提供了法律依据。
明确规定将他人注册商标、未注册的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名称中的字号使用,误导公众,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依照《反不正当竞争法》处理。
加强了对商标使用行为的引导和保护,促进商标有效使用,提高商标的利用率。
加大了商标代理监管力度,增加了商标代理机构的法律责任和义务,加强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商标代理机构的行政管理,有利于促进商标代理市场的健康发展。
长期以来,因为种种原因,国内的企业和个人在商标保护方面的意识和行动都很弱,商标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护,许多商家和个人因此遭受了巨大的损失。
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部分企业和个人委托一些商标代理机构对其商标进行申请和注册。
但是因为法规的不健全与代理机构素质的参差不齐,商标代理机构往往成了坑害企业与个人的罪魁祸首。
据了解,截至目前,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今年已受理的涉及非法占有他人未注册商标、攀附他人已注册商标商誉、恶意抢占公共资源、大量或多次抢注他人商标等扰乱商标注册管理秩序的案件达800余件,均被依法予以驳回、不予核准注册或予以撤销,有效遏制了恶意抢注商标行为。
从今年4月开始,工商总局还对涉嫌仿冒中化、中信、香飘飘、西蒙、波罗的海等商标的典型不正竞争案件查处进行统一部署,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打击“傍名牌”专项执法行动。
截至目前,全国工商系统在打击“傍名牌”专项行动中,已查获假冒侵权、虚假表示、虚假宣传等“傍名牌”案件11495起,案值3.6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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