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批发、经营、零售酒类商品,需申办并取得酒类商品批发经营许可证,如果是进口酒类商品,还需办理进出口经营权海关、特殊商品的许可(这里不加赘述),申请办理上海市酒类商品批发经营许可证,需向上海市酒类专卖管理局递交申请,下面简要介绍具体酒类批发许可证许可范围。

一、酒类批发许可证申请许可范围

酒类批发许可证申请许可经营的范围食品批发,酒类批发与零售、酒类、酒类商品。

二、酒类批发许可证申请许可范围:酒类批发许可证检查标准

1、GB2757蒸馏酒及配制酒卫生标准;

2、GB2758发酵酒卫生标准;

3、GB10343食用酒精;

4、GB10344饮料酒标签标准;

5、GB/T17110商店购物环境与营销设施的要求;

6、GB/T17204饮料酒分类(GB/T17204-1998,epv OIV:

1996)。

三、酒类批发许可证申请许可范围:检查评估内容

1、有无制假、售假等违规经营行为;

2、有无已变更批发许可证事项而未在规定时间办理的;

3、有无转借、超经营范围使用酒类流通随附单情况;

4、有无伪造、出借、出租、买卖酒类批发许可证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