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成都互联网法庭对北京微播视界科技有限公司(“抖音”软件著作权人和产品运营商)诉四川海爪传媒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通过在线诉讼的方式进行公开宣判。
法院经审理查明,海爪传媒利用关联网站“海爪网”为微播视界平台下“抖音”账号买卖提供交易平台、信息发布场所、进行交易担保、账号估值和居间服务,并按照实际成交金额比例收取服务费用。
法院审理后认为,海爪传媒为买卖“抖音”账号提供服务的相关行为,违反了未经微播视界书面同意账号不得进行转让或售卖等运营方的管理规范,对微播视界的合法权益造成了侵害,该行为有违诚实信用原则,构成不正当竞争,判决海爪有限公司立即停止对微播视界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150万元。
中国大陆
美国
日本
韩国
新加坡
英国
德国
BVI
开曼
澳大利亚
加拿大
中国澳门
中国台湾
印度
法国
西班牙
意大利
马来西亚
泰国
荷兰
瑞士
阿联酋
沙特阿拉伯
以色列
新西兰
墨西哥
巴西
阿根廷
尼日利亚
南非
埃及
哥伦比亚
智利
秘鲁
乌拉圭
比利时
瑞典
芬兰
葡萄牙
加纳
肯尼亚
摩洛哥
斐济
萨摩亚
巴哈马
巴巴多斯
哥斯达黎加
毛里求斯
塞舌尔
百慕大
巴拿马
伯利兹
安圭拉
马绍尔
厄瓜多尔
记账报税
税务筹划
一般纳税人申请
小规模纳税人申请
进出口退税
离岸开户
商标注册
专利申请
著作权登记
公证认证
电商入驻
网站建设
VAT注册
ODI跨境投资备案
许可证办理
体系认证
企业信用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