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浙江省各级法院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提出的重要要求,牢固树立“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理念,围绕构建“严、大、快、同”知识产权保护格局,深入推进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创新,为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为浙江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贡献司法力量。
创新驱动,提升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水平
近日,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作出首例应用市场APP不正当竞争诉前行为保全禁令,及时喊停竞品APP在其名称及图标logo装潢中实施的混淆行为,有效避免了权利APP用户基础的减损及可持续变现流量损失的进一步扩大。
这是浙江法院以创新性裁判解决创新性问题的一个缩影。
当前,随着新业态、新模式、新技术等不断拓展,知识产权审判面临新挑战。
面对新型疑难复杂案件,浙江法院加大对“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及重点领域、新兴产业的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为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激发市场创新活力提供司法支撑。
宁波知识产权法庭管辖的五个区域均为制造业发达地区,受理的专利案件数量多、一审案件占比高。
法庭通过运用移动微法院、设立巡回法庭、不断完善证据规则、严格落实惩罚性赔偿制度等举措,破解维权难题,助力区域制造业发展。
据记者了解,宁波涉制造业知产案件平均判赔金额从2017年的9.06万元提升至2020年的13.68万元,增长50.99%,充分发挥了司法对知识产权的价值认定和保护作用。
因开发设置“群控”软件,帮助用户实现自动化、批量化操作微信发布消息及自动点赞等功能,浙江两家公司被腾讯告上法庭。
杭州互联网法院判决认定“群控”软件开发商构成不正当竞争,判赔260万元。
“该案首次明确了网络平台对于其所控制的用户信息享有不同性质的数据权益,厘清了网络平台不同数据权益间的权利边界,为数据产权法律制度的建立与完善提供可借鉴的司法例证。”有专家对此评价道。
水深则鱼悦,城强则贾兴。
地处数字经济大省,浙江法院将互联网知识产权作为司法保护的重要领域,而涉网知识产权的大量案件都与电商平台紧密关联。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敏锐捕捉市场的法治需求,经深入调研,2019年出台《涉电商平台知识产权案件审理指南》,针对涉电商平台纠纷中的“通知—移除”规则、电商平台的过错认定、错误通知和恶意通知等问题,明确了“鼓励创新、包容审慎”的审判理念、“严格保护、利益平衡”的司法原则,为全省电子商务产业的健康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
提质增效,深化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创新
“举证难、赔偿低、成本高、周期长,是长期以来横亘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中的四道‘难题’。”针对这四道“难题”,浙江高院在2021年新年第一次党组会上讨论,并制定出台《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专门给出了“解题”思路。
杭州、宁波、温州、金华等法院也及时跟进,发布了一系列指导性意见,有力提升了知识产权司法保障的针对性。
在一起涉及网游“蓝月传奇”著作权侵权纠纷中,杭州知识产权法庭不仅创新性适用“先行判决+临时禁令”模式,而且对被告未按保全裁定要求停止侵权的行为进行民事制裁,及时制止损害后果的扩大。
这是浙江法院依法积极适用知识产权临时措施的一次有益探索。
“专利技术类案件有个显著特点是事实查明难度大。”浙江高院民三庭庭长蒋中东介绍,杭州、宁波知识产权法庭健全技术调查官制度,建立起集技术调查官、技术咨询、技术鉴定于一体的多元技术事实查明机制。
同时抽调资深知识产权法官组成技术类案件审判团队,对涉及前沿核心技术的疑难复杂案件进行精细化审理,实现案件轻重分离、快慢分道。
“运用专业思维和方法审慎审理案件。”面对知识产权领域恶意侵权、重复侵权行为高发现象,浙江法院找准损害赔偿与知识产权市场价值的契合点,积极适用惩罚性赔偿,加强知识产权刑事司法保护。
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义乌审理全国首例防疫期间“问题”口罩批捕案件,从快从重审理,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并处罚金等,为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坚强刑事司法保障。
在《纳西情歌》著作权受侵害一案中,浙江高院在二审中运用经济分析方法,对侵权获利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考量,最终确定赔偿数额70万元,另外赔偿11万元维权费用,系目前全国单首音乐作品最高赔偿额。
据统计,2020年全省判赔额超过100万元的知识产权民事案件共79件,同比上升11.27%。
为进一步解决案件积压、庭审冗长、一审周期长等问题,浙江法院大力推进知识产权智能化审判,以系统集成的观念打破“信息孤岛”和“数据壁垒”,进一步实现大数据全方位、多层次、智能化的配置利用。
在知识产权案件中,“浙江移动微法院”运用率和诉讼文书电子送达率均达85%以上。
区块链存证是打通数据信任的“最后一公里”。
作为互联网司法新模式的探路者,杭州互联网法院加强规则探索,变革审理机制,上线首个电子证据存证平台和司法区块链,解决了电子数据生成、存储、传播、使用全程可信问题,提升涉网知产审判效能。
中国网络作家村上链司法区块链平台后,上链作品总产值已超亿元,侵权纠纷发生率较同期下降了约15.6%。
高效协同,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
2020年12月17日,宁波市鄞州区知识产权行政司法保护中心正式成立,“鄞州知产小管家”同步上线,汇集知识产权领域16名人民调解员、专职律师、行业协会工作人员建立网络专家库,提供专业咨询、委托调解和判后答疑服务,着力构建知识产权线上保护体系。
该小程序的应用推广,也反映出了浙江法院强化知识产权一体化保护,服务创新驱动和高质量发展的决心。
近年来,浙江法院认真落实国家知识产权保护战略,积极加强与沪苏皖三地法院的知识产权保护司法协作。
2019年7月,四地高院签署了《长三角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交流合作协议》。
浙江法院通过举办“三知论坛”“浙知沙龙”,邀请长三角地区法官、专家学者和企业代表参加会商研讨等方式,就知产案件审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达成共识,促进长三角地区法院知识产权法律适用统一。
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研发“跨域一体化审判平台”,对疑难复杂案件实行长三角地区知产法官共同“会诊”、共同“把脉”,积极探索“不破行政区划、打破行政壁垒”的审判模式创新之路,推进更高层次跨地域一体化司法。
杭州知识产权法庭建立跨区域知识产权审判协作机制,开展巡回审判,努力提升知识产权司法服务供给水平。
同时,浙江法院依托一站式建设,积极发挥行政机关、行业协会、人民调解组织、律师、人民陪审员等的协调、引导作用,加强与知识产权、市场监管、版权、海关等部门的沟通衔接,优化知识产权保护跨部门协作机制,打造多家富有特色的诉调衔接、多元化解平台,推进知识产权纠纷解决“最多跑一地”。
随着诉源治理工作的持续推进,2019年全省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收案量下降2.02%,是近年首次出现收案“拐点”,2020年又在此基础上下降12.19%。
为积极回应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迫切呼声,宁波中院院长陈志君牵头推动设立宁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政协委员会客厅,积极推动会客厅工作与科技创新现实需求相适应,与民营经济统战工作相衔接,在凝聚知产保护共识、扩大知产审判影响、精准服务企业以及浓厚知产文化氛围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2020年5月15日,浙江全省首家数字经济司法保护服务中心在衢州挂牌成立,并在此同步召开了主要涉及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数字经济十大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案例内容涵盖打击P2P网络金融犯罪、净化网络经营环境、厘清电商平台责任等方面。
“近年来,衢州努力打造‘全国数字经济第一城副中心城市’和‘四省边际数字经济发展高地’,而发展数字经济,既需要技术支撑,也需要司法保障。”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危辉星介绍,数字经济司法保护服务中心的成立,将从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和城市数字化“三化融合”出发,深化创新驱动,为数字经济健康有序发展提供司法助力。
“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侵权假冒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区域,重拳出击、整治到底、震慑到位。”瑞安市人民法院协同相关职能部门建立知识产权严重侵权企业“黑名单”制度,合力惩戒知识产权侵权行为。
“下一步,浙江法院将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在机制创新上有所突破,严格落实惩罚性赔偿制度,激发企业创新创造活力,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蒋中东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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