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获得著作权有哪几种方式呢?目前,我国获得著作权的方式主要有两种,分别是原始取得和继承取得,下面小编就来详细介绍下这两者。
1、原始取得所谓“原始取得”系指权利的取得不是以他人已存权利为取得基础,而是初始性地取得权利的情形。
通过原始取得所获得的著作权是完整的著作权,包括人格权和财产权的全部著作权的权能。
(1)自然人因创作行为取得著作权。
(2)法人等组织因法律规定取得著作权。
就法人等组织而言,它们在主持体现其意志的创作活动的情况下,可以根据法律的直接规定原始性获得著作权。
(3)自然人或法人等组织因法律推定取得著作权。
当自然人是否实施了创作行为有争议时,或者法人等组织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被视为作者条件有争纷时,在没有充分证据否定于作品上署名的自然人或者法人等组织是作者的情况下,法律直接推定在作品上署名的自然人或法人等组织是作者。
2、继受取得所谓“继受取得”系指权利的取得是以他人既存权利为基础的派生性取得权利的情形。
通过继受取得的著作权是部分的著作权,即仅涉及著作权中的财产权,除非法律有明确的规定。
(1)因约定取得(2)因继承取得。
(3)因法律规定取得。
软件著作权的侵权行为及其法律责任
一、侵权行为。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30条规定下列行为属于侵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行为:
1、未经著作权人同意而发表其软件作品的行为;
2、将他人开发的软件当作自己的作品发表的行为;
3、未经合作者同意,将合作开发的软件当作自己单独完成的作品发表的行为;
4、在他人开发的软件上署名或者涂改他人开发的软件后署名的行为;
5、未经软件著作权人或者合法受让者的同意而修改、翻译、注释其软件作品的行为;
6、未经软件著作权人或者其合法受让者的同意而复制或者部分复制其软件作品的行为;
7、未经软件著作权人或者其合法受让者的同意向任何第三方办理其软件的许可使用或者转让事宜行为。
二、法律责任。
行为人有上列行为的,应承担下列法律责任:
1、行政责任。
由国家软件著作权行政部门给予没收非法所得、罚款等处罚。
2、民事责任。
责令其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公开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许可合同或转让合同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软件持有者不知道或者没有合理的依据知道该软件是侵权作品的,其侵权责任由该软件的提供者承担。
3、刑事责任。
软件登记管理机构工作人员违反有关规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软件使用许可合同订立方式的特点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根据中国现行法律体制,软件使用许可合同属于著作权使用许可合同的一种。
软件不同于普通作品而具有一定的技术功能,因此软件使用许可合同有其独自的特点。
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常规订立方式一般大型软件的使用许可合同往往采用常规方式订立,即“要约与承诺”的方式。
承诺的法律效力在于一经承诺,合同便宣告成立。
承诺的生效在我国采取到达主义,即承诺到达要约人,合同成立。
二、启封合同由于软件应用的广泛性,我们在市场上见到软件产品大多在其包括的封口上,用显著的文字标印有使用许可协议的全部实体条款。
如果购买人同意该协议的内容,便可打开该软件包装的封口,启封意味着合同生效。
若不同意许可协议中的条款,则可将产品原封退还销售商,销售商应当全部退款。
这种直接贴印在软件产品封口合同即被称作“启封合同”。
启封合同是一种非常特殊的合同,在软件销售中常常采用。
软件权利人提出合同条款的行为即是要约,而使用人的启封行为即是承诺。
类似于格式合同。
由于合同法的具体规定存在差异,有的国家不承认这种合同的效力。
三、电子商务软件权利人通过互联网直接将及其文档传给使用人,用人通过网上以电子货币进行支付,省去了专门送货交货的手续。
目前已经有不少软件采用这种方式销售或进行版本升级。
另外,还有采用网上注册获得软件使用许可的方式。
通过网络订立软件使用许可合同将会越来越普遍。
多个广告语能登记一个版权吗?
依据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的规定,如果多个广告创意是属于系列产品的,是可以做一个版权登记的。
相关法律规定《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第八条: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申请作品登记应出示身份证明和提供表明作品权利归属的证明(如封面及版权页的复印件、部分手搞的复印件及照片、样本等),填写作品登记表,并交纳登记费。
其他著作权人申请作品登记还应出示表明著作权人身份的证明(如继承人应出示继承人身份证明;委托作品的委托人应出示委托合同)。
专有权所有人应出示证明其享有专有权的合同。
第九条:登记作品经作品登记机关核查后,由作品登记机关发给作品登记证。
作品登记证按本办法所附样本由登记机关制作。
登记机关的核查期限为一个月,该期限自登记机关收到申请人提交的所有申请登记的材料之日起计算。
第十条:作品登记表和作品登记证应载有作品登记号。
作品登记号格式为作登字:(地区编号)一(年代)一(作品分类号)一(顺序号)号。
国家版权局负责登记的作品登记号不含地区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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