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不少专利申请人咨询企服快车律师这一问题,关于 申请专利的英文翻译 的详细内容,由于咨询的人较多,有一定的普遍性,企服快车已写成参考文章。
涉外专利申请文件中的英文翻译
对于涉外的新人来说,最开始接触的专利代理业务便是新申请的翻译。
英语专利申请文件的中文翻译质量很有可能会直接影响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在审查或者维权阶段的利益。
那么如何做好涉外专利申请文件中英文翻译呢?笔者在此总结了在前期专利翻译过程中的一些经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专利翻译的五大原则
(1)直译原则 对于英语专利申请文件的翻译,一般应该注意“信、达、雅”三方面,确保在“信”的基础上求“达”,最后求“雅”,即中译文与英语原文内容保持完全相同,尽量不要过度意译或过度联想、转译或引申。
但是直译不等于只能照搬原文的句型,在翻译过程中要兼顾中文的表达习惯。
在所表达的意义完全相同的前提下,译文可以根据中文的表达习惯进行断句和重新组织。
例如,“The housing 16 may be generally cylindrically shaped to ergonomically?fit in?the hand of a user。” 译文1:
壳体16通常为圆柱形,符合手握时人体工学。译文2:壳体16可大体呈柱形形状,以在人体工学方面与使用者的手相适应。
对比译文1和译文2,我们可以发现,译文1漏译了技术特征“of a user”,并且限定了壳体16的形状为圆柱形,译文2更符合直译原则。
(2)最大保护原则 在忠实原文的前提下,译文语言的组织应尽可能使保护范围最大,即可以适当合理地进行外延。
例如,“comprising、containing、including(包含、包括)”属于开放式,“consisting of、be composed of(由。。。组成)”属于封闭式。
开放式不能翻译为封闭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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