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电视剧需要办理哪些资质?我国对意识形态领域的管控一直都较为严格,作为意识形态重要表现形式的电影、电视剧领域自然也不例外。
我国对于影视领域一直施行前置许可制度,未经许可,不得摄制、发行、放映电影、电视剧。
那么,各类影视企业拍摄电影、电视剧都需要哪些资质呢?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电视剧的摄制、发行均需要具有相应资质方可进行。
一、关于电视剧摄制的资质
根据《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2004年)》第12条规定:
电视剧由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地市级(含)以上电视台(含广播电视台、广播影视集团)和持有《摄制电影许可证》(已被《电影产业促进法(2017年)》取消)的电影制片机构制作,但须事先另行取得电视剧制作许可。因此,拍摄电视剧的前提是已经取得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或属于地市级(含)以上电视台(含广播电视台、广播影视集团)。
根据《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2004年)》第13条规定:
电视剧制作许可证分为《电视剧制作许可证(乙种)》和《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种)》2 种,由广电总局统一印制。《电视剧制作许可证(乙种)》仅限于该证所标明的剧目使用,有效期限不超过 180 日。
特殊情况下经发证机关批准后,可适当延期。
《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种)》有效期限为 2 年,有效期届满前,对持证机构制作的所有电视剧均有效。”
因此,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从事电视剧制作经营业务,须取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和《电视剧制作许可证》。
二、关于电视剧发行的资质
根据《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2004年)》第二十四条 发行、播放电视剧、动画片等广播电视节目,应取得相应的发行许可。
因此,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播放电视剧应当取得电视剧发行许可证。
综上所述,拍电视剧所需要的资质较多,主要包括电影剧本梗概或电影剧本的相关备案证明文件或批准文件、《电影发行经营许可证》、《电影片公映许可证》、《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电视剧制作许可证》和《电视剧发行许可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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