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甲供工程中,采用不同的招标计价方法和工程结算方法,对发包方和施工企业如何进行税务处理影响很大。
与总额结算法相比,差额结算法在控制税务风险方面有显著优势。
因此,不管发包方和施工企业采用哪种招标计价方式,建议双方尽可能采用差额结算法进行工程结算,避免潜在的税务风险。
甲供工程,指工程中全部或部分的设备、材料或动力,由工程发包方即甲方自行采购的建筑工程。
笔者发现,在甲供工程中,采用不同的招标计价方法和工程结算方法,对发包方和施工企业的税务处理影响较大,需要引起双方的重视。
1、招标计价常见方法
实践中,发包方通常会采用两种不同的计价方式,对甲供工程进行对外招标。
一种方式是发包方将自行采购材料(以下简称甲供材)的金额从工程造价中剥离出来,直接将不含甲供材金额的招投标价对外进行公开招标或协议招标。
例如,一项工程造价1000万元的项目,假设甲供材金额为200万元,则发包方或业主直接以800万元(1000-200)为招投标价,对外进行招标。
这种方式具有特殊性,一般适用于国家重大建设工程领域。
第二种方式则比较普遍,发包方或甲方以含甲供材金额的招投标价,对外进行公开招标或协议招标。
延续上例,发包方或甲方会直接以1000万元作为招投标价对外招标。
2、总额结算法暗藏风
通常来说,不同的招标计价方式下,发包方与施工企业在工程结算环节,会选择不同的结算方式和财务核算处理方式,对企业的税务处理也会产生不同的影响。
第一种招标计价方式下,发包方和施工企业采用差额结算法结算,即结算价中不含甲供材金额。
施工企业按照不含甲供材金额,向发包方开具发票,将收取的不含甲供材金额的工程款计入收入,发包方和施工企业都发生税务风险的可能性较低。
第二种招标计价方式下,一些发包方和施工企业选择采用总额结算法进行工程结算,即结算价中含甲供材金额。
对发包方和施工企业来说,这种结算方法有一定税务风险。
对发包方来说,发出甲供材时,通常会通过“预付账款”科目进行会计核算。
在总额结算法中,有一些发包方会自己购买材料,并将甲供材金额计入销售额和结算价中,施工企业需依据包含甲供材金额的总额,向发包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当施工企业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时,发包方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应按3%抵扣率进行计算;当施工企业适用一般计税方法时,发包方可以按9%抵扣率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但是,发包方在自行采购材料时,已从供应商处获得了以增值税一般税率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了一次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
换句话说,这种结算方式下,发包方就甲供材成本,抵扣了两次增值税进项税额,进行了两次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如果发包方是房地产企业,则其甲供材成本在计算缴纳土地增值税时还进行了两次扣除。
在税务部门的稽查中,发包方很可能会被认为存在重复多计成本,骗取国家税款的嫌疑,不但要转出多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补缴相应的企业所得税,还要接受罚款和滞纳金等行政处罚。
从施工企业的角度来看,发票管理环节易产生税务风险。
如果施工企业选择一般计税方法,却无法获取甲供材成本的相应增值税专用发票,只能获得领用甲供材的领料清单,其进项税额抵扣就可能出现问题。
此外,还有个问题值得关注。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是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
但实务中,不少施工企业因只有领料清单,而无法合规管理甲供材成本发票,未能将该部分成本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广东诚量会计事务所税务筹划组为您免费提供节税方案,与落地实施一站式财税服务。
咨询电话:15827290669。
中国大陆
美国
日本
韩国
新加坡
英国
德国
BVI
开曼
澳大利亚
加拿大
中国澳门
中国台湾
印度
法国
西班牙
意大利
马来西亚
泰国
荷兰
瑞士
阿联酋
沙特阿拉伯
以色列
新西兰
墨西哥
巴西
阿根廷
尼日利亚
南非
埃及
哥伦比亚
智利
秘鲁
乌拉圭
比利时
瑞典
芬兰
葡萄牙
加纳
肯尼亚
摩洛哥
斐济
萨摩亚
巴哈马
巴巴多斯
哥斯达黎加
毛里求斯
塞舌尔
百慕大
巴拿马
伯利兹
安圭拉
马绍尔
厄瓜多尔
记账报税
税务筹划
一般纳税人申请
小规模纳税人申请
进出口退税
离岸开户
商标注册
专利申请
著作权登记
公证认证
电商入驻
网站建设
VAT注册
ODI跨境投资备案
许可证办理
体系认证
企业信用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