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产化妆品备案去哪办理?国产化妆品备案办理资料有哪些?不同类型的化妆品备案的申报流程可能存在差异,在进行备案申报前,大家可以直接咨询企服快车,下面就和企服快车一起来看看化妆品备案的相关内容。

国产化妆品备案办理资料:

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进行普通化妆品备案,应当提交下列资料:

(一)备案人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二)生产企业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三)产品名称;

(四)产品配方或者产品全成分;

(五)产品执行的标准;

(六)产品标签样稿;

(七)产品检验报告;

(八)产品安全评估资料。

国产化妆品备案去哪办理?

《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5号) 第三十四条规定:

普通化妆品上市或者进口前,备案人按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要求通过信息服务平台提交备案资料后即完成备案。

国产化妆品备案办理流程:

一、受理

办理人:窗口受理人员

办理时限:0工作日

审查标准:

对申请条件、申请资料进行形式审查: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办理结果:《受理决定书》

二、审查

办理人:窗口受理人员

办理时限:0工作日

审查标准:

经承办部门的审查,认为符合审查要求的,承办部门应实时推送相关信息至流转平台,并出具纸质的《准予许可通知书》,随同制作的相关证件、批文交接给受理窗口。

认为不符合审查要求的,承办部门应将相关依据理由实时推送至流转平台,并出具纸质的《不予行政许可通知书》。

若需进行特殊环节或现场勘查的,则审查是否同申报材料相符,是否符合申请要求以及相关指标:

a)符合要求的,审查人员提出意见上报局领导审批;b)不符合要求的,出具《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明确相关依据理由,并退还申请材料。

办理结果:

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对审核合格的,报有权批准人审批。

三、决定

办理人:窗口受理人员

办理时限:当场

审查标准:

根据承办部门出具的《准予许可通知书》,在承诺时限内在相关的证书、批文上加盖行政审批专用章。

根据承办部门出具的《不予许可通知书》向申请人出具《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在服务对象取件时,应出具《送达回证》。

办理结果:

证照/批文名称、《不予许可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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