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退税是指在国际贸易中货物输出国对输出境外的货物免征其在本国境内消费时应缴纳的税金或退还其按本国税法规定已缴纳的税金,包括增值税和消费税。其是在国际贸易中通常采用并为各国所接受的一种税收措施。
我国已制定并实施了出口货物退(免)税制度自己管理办法。该办法规定,有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出口的货物,除另有规定外,可在货物报关出口并在财务上作销售后,凭有关凭证按月报送税务机关批准退还或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这些企业具体包含:
(1)具有外贸出口经营权并承担国家出口创汇任务的企业,经过经贸主管部门批准,享有独立对外出口经营权的中央和地方外贸企业、工贸企业和部分工业生产企业;
(2)委托出口的企业主要是指具有出口经营权的企业代理出口,承担出口盈亏的企业。
通常情况下,我国企业申请出口退税流程需按以下步骤来进行操作:
1、送验有关证件材料及领取登记表
申请出口退税,企业需按要求送验相关证件材料并领取登记表。
同时,企业在取得有关部门批准其经营出口产品业务的文件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工商登记证明后,应于30日内办理出口企业退税登记。
2、退税登记的申报和受理
在企业领取“出口企业退税登记表”后,需按照登记表填写要求进行正确填写,并加盖企业公章和有关人员印章。然后连同出口产品经营权批准文件、工商登记证明等证明材料一起报送税务机关。在税务机关审核无误后,即受理登记。
3、填发出口退税登记证
税务机关接到企业的正式申请,经审核无误并按规定进行程序批准后,会核发给企业“出口退税登记”。
4、出口退税登记的变更或注销
当企业经营状况发生变化或某些退税政策发生变动时,企业应根据实际需要变更或注销退税登记。
以上为我国符合要求出口企业出口退税流程说明。如企业对出口退税流程不够了解,或在出口退税具体操作环节遇到问题,可以委托专业财务公司或代理记账机构提供相关服务,从而确保出口退税工作地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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