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当前非税收入管理改革的实践来看,为了加强财政职能,增强政府调控非税收入的能力,摆脱部门利益驱动和行政体制改革滞后的约束,虽然积极探索,但由于这些改革主要集中在一个方面或特定环节,如征收方式改革和部门预算,没有触及部门、单位既得利益等深层次矛盾,政府监管能力仍然不足。
因此,为了使非税收入管理进入法制化、标准化、科学的轨道,只有创新非税收入管理模式,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才能取得实质性成果。
(1)更新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理念
逐步淡化预算外资金概念,尽快建立非税收入新概念,真正统一各级领导对非税收入“所有权国家、使用权属于政府、财政管理权”的理解。
首先,要牢固树立非税收入是财政收入重要组成部分的新概念,规范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
二是树立全局观念,衡量财政改革和经济发展的全局,纠正政府与市场、政府与企业、整体与局部的关系,摒弃狭隘的地方保护主义、本位主义和分散主义倾向。
三是树立宏观调控理念,注重完善政府经济调控、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功能,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通过改革规范非税收入管理,减轻社会负担,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为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奠定坚实基础。
(二)原源清理,分类规范管理
国家财政收入同时以税收和非税收入的形式共存。
对于非税收入的改革,我们需要从整体上清理原始来源,偿还税收或费用的原始面貌。
大多数费用实际上是税收收入,可以纳入税收管理,即实施“税费改革”;少数收费项目仍维持收费,纳入预算内或预算外管理;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其他政府非税收入,按规定上缴国库或财务账户。
当然,各种乱收费、乱集资、乱罚款将在改革中废除。
通过清理整顿,实施分类改革,采取不同的处理方式,使其“分流归位”。
(三)建立健全标准化的非税收入征收管理体系
1、加强部门预算,编制综合预算,逐步将非税收入纳入预算管理。
非税收入属于政府财政资金,必须按照综合财政预算的要求,将非税收入形成的可用财政资源纳入统一的政府预算体系,实施真正意义上的综合预算。
2、继续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
目前,一是按照“收支两条线”的要求,将非税收入纳入国库集中支付和政府采购制度。
二是完善账户管理,清理和规范预算单位的银行账户,取消各征收单位以各种形式设立的收入过渡户,确保预算外资金及时足额上缴财政,防止预算外资金转移截留、“小金库”、“账外账”等问题的发生。
三是实行收支脱钩。
要解决非税收入管理中存在的深层次问题,其核心是深化“收支两条线”管理,实行收支脱钩。
即:执行部门收取的非税收入全额上缴财政,列为财政预算收入;取消比例返还,不再实行收支挂钩;单位履行职能所需的费用,由财政编制部门预算解决;切断部门组织收入与自身利益的关系,从制度上解决非税收入管理中存在的深层次问题。
3、扩大和完善非税收入银行代收。
对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实行“收缴分离”;罚款实行“罚款分离”,款项由收银行直接上缴财政。
4、严格管理非税收入票据。
加强票据管理的一般原则是实现统一领导、统一使用、统一保管、统一核销和统一监督。
目前,许多地方改革中统一的“非税收入一般支付”是一种很好的模式,值得借鉴。
从实际操作的角度来看,效果更好。
5、建立和完善非税收入征收管理信息系统。
开发非税收入管理软件,实现非税收入从票据收购到自动核销、单位发票到自动账户、银行收到信息传输、财务处理信息到分类管理的一系列计算机网络管理。
实现金融与银行、金融与收入处罚单位、金融内部与金融部门上下级之间的计算机联网,全面监控非税收入的征收,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质量。
6、建立严格的法律制度。
尽快结束非税收入征收管理不可依赖的局面,加快非税收入管理法律制度建设,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相关问题的研究和制度建设,加强对政府财政资源的全面法律约束。
7、成立专门的收费监督部门。
该部门不受同级政府机关的领导,而是直接负责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上一级政府部门。
政府收费在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下,不得有不受监督、不受预算影响的政府收支。
领导责任制原则可以在具体操作中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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