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企认证通过后可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在实际税收实践中,不是所有情况都可以享受依照15%优惠税率计算抵免限额。
高企15%的优惠税率适用于哪些情形,本期带您了解。
高新技术企业指的是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发和成果转化,及时形成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在此基础上开展经营活动的中国境内居民企业。
(一)高企股份转让业务能否适用于高企15%的优惠税率?
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需要满足“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的条件。
因此,高新技术企业当年的高新技术产品(服务)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必定不低于60%。
取得股权转让所得,是可以按照15%的优惠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的。
(二)高企税率优惠与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是否可以叠加享受?
不可以。
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9号)第2条规定,《国务院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的通知》(国发〔2007〕39号)第3条所称不可叠加享有。
指的是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与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规定的定期减免税和减低税率类的税收优惠政策。
因而,企业的所得税适用税率可以按照自身状况从优挑选适用优惠税率,但不可同时叠加享有。
(三)高企查补税款能否适用于高企15%的优惠税率?
企业用弥调整后的应纳税所得额弥补以前年度税法上的亏损,弥补亏损后的应纳税所得额仍为负数的,无需补缴企业所得税。
但是如果税务机关检查发现企业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规定条件的,不得享受15%优惠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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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高企注销能否适用于高企15%的优惠税率?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填表说明》中,第十二行“税率”明确为“填报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税率25%”。
因此,高新技术企业注销应当适用于25%的税率,而不能适用于15%的优惠税率。
(五)高企境外所得能否适用于15%的税率?
居民企业从境外设立的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所取得的各项境外所得,才能够适用于15%的优惠税率。
并不是所有高新技术企业在境外设立的企业分回的利润都能够适用于15%的优惠税率。
(六)高企转让所得减半征收能否适用于15%的税率?
高新技术企业技术转让所得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应当适用于25%的税率,而不能适用于15%的优惠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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