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优先权要求的恢复是什么?专利优先权是为了保证在自己申请专利期间,保障自己的权益的一种方法,如果专利优先权失效需要重新获取。

那么专利优先权恢复请求条件有哪些?

专利优先权要求的恢复

如果说专利的申请人是在优先权的期限届满之日后,但是在优先权届满之日起两个月内提交的国际申请的,专利申请人可以向受理局提出恢复优先权要求。

但提出这种请求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专利的受理局能够接受专利优先权回复请求,并且专利的申请人能够提出的关于未能够在专利优先权的期限内提交国际申请的理由,并且满足受理局的标准。

目前,回复专利优先权的要求标准有两种,一种是尽管专利申请人已经采取了适当的行动,但是仍然出现了没有满足期限的疏忽合理理由的,一种是申请人本身并未有故意错过该期限,不同受理局对于是否接受专利优先权恢复的请求,以及接受哪种理由的恢复,由受理局自行决定并且告知估计局。

2.在规定期限内向受理局提交相关材料,包括:恢复优先权要求的请求信函(包括相关优先权要求的信息、说明未在期限内提交国际申请的原因)、相关声明和证据。

3.根据受理局的要求缴纳相关费用。

各受理局就办理优先权恢复手续规定相应的费用。

该费用应当在优先权届满之日两个月内缴纳,但受理局可在此期限届满后将缴费期限再延长两个月。

中国受理局规定的费用为CNY1000,且可以在优先权期限届满之日起4个月内缴纳。

专利优先权恢复请求条件

1. 专利申请人由于没有在指定期限内答复办理手续补正通知书导致视为未要求优先权。

2. 要求优先权声明中至少一项内容填写正确,但专利申请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在先申请文件副本或者优先权转让证明。

3. 专利申请人要求优先权声明中至少一项内容填写正确,但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或者缴足优先权要求费。

4. 分案申请的原申请要求了优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