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易征收,又称简易征税办法,是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由于行业的特殊性,没有办法取得原材料和货物相关的增值税进项发票,而按照进销项的方法核算增值税应纳税额后税负过高,因此对特殊行业采取按照简易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简易征收一般纳税人可以收专票吗?
简易征收办法,可以说在一定程度上省去了行业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的麻烦,但是,简易征收办法一般纳税人是否可以收取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直困惑着相关的纳税人.下面代理记账专家小慧给大家介绍一下,希望可以帮到大家.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37号):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以该地区试点实施之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有形动产为标的物提供的经营租赁服务,试点期间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08年第538号)第二十一条规定:"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
然而,凡事都存在意外,代理记账专家企服快车就简易征收办法中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列举如下:
(一) 向消费者个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二) 适用免征增值税规定的应税行为
(三)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
简易办法征收在一定程度上确实提高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纳税效率,但在纳税期间存在的问题也是不可忽视的.当然,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可以被简易办法征收一般纳税人收取的答案是肯定的:对于营改增中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的企业,适用3%简易征收政策时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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