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才能使得我们的商标成功注册呢?这是一个值得大家思考的问题,即便是通过了商标审查,在初审公告后,也可能会面临商标异议的状况,那么为什么商标会在初审公告后被异议呢?下面为大家介绍一下。
一、什么是异议:
商标异议是指公众对某一经过初步审定并公告的商标,在法定期限内,向商标局提出该商标不予注册的反对意见。即要求商标局在规定的3个月异议期满后不要核准该商标注册。
二、商标为什么会被异议
客观来说商标被异议存在很多情况,比如被他人视为抢注在先知名品牌、模仿攀附他人的驰名商标、构成他人申请商标的在先障碍、损害了他人的在先权利等等。
商标被异议,流程上来说是合法的,也是商标审理的一个监督机制;并且赋予了公众一项监督权力,最大程度上保证商标的公平公正审查,同时也给公众提供了一个救济商标的机会,希望一些错失商标的申请人可以有一个合法的途径去维护自己的商标权益。
三、被异议了怎么办:
当然是要积极的去应对,去做答辩,陈述事实与理由,证明商标的合法性,也可以通过一些合法使用证据去佐证以及提供品牌创立依据。商标局在受理商标异议申请后,会将异议人的“商标异议申请书”及异议理由和证据材料等的副本送交被异议人或被异议人的代理机构。
四、异议答辩期怎么定:
被异议人在收到之日起30日内(指信封背面邮戳时间)答辩,被异议人在限定期限内未作出书面答辩的,视为放弃答辩权利。
五、异议答辩莫要慌,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被异议商标和引证商标不构成近似
被异议商标已经通过国家商标局的初审,说明该商标从一定程度上讲是符合商标法规定的。
2、被异议商标和引证商标行业不同
知名品牌异议他人的商标,很多情况和所属行业不一致。被异议商标指定使用服务与异议人引证商标核定使用服务在服务内容及方式等方面有明显的差别,不属于类似服务。
3、异议人谎称被异议人模仿抄袭
个别异议人异议他人商标时,异议人的代理机构惯用一些说辞。如:
异议人称被异议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模仿其驰名商标以及被异议商标的注册使用,易造成相关消费者的混淆误认和不良社会影响。4、异议人是否是恶意异议
异议人有些为恶意异议,即出于不正当的目的利用商标异议程序阻止他人的商标及时注册。
众所周知,一旦初审的商标被他人异议,至少要增加10个月的时间,延长了商标不受法律保护的空白期。
5、提供有关该商标的一些证据材料
如:申请商标的设计理念;含义;发展历程;加盟店;公司招牌,加盟商门头等任何使用商标的地方;销售发票,纳税申报证明;广告合同,宣传单页手册;公司促销或其他推广宣传活动资料等。
综上所述,初审公告期的商标是公开的,只要公众觉得该商标有问题的,都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不过,异议是要出示理由书的,还要缴纳官费,所以在没有影响到自身的情况下,还是建议大家不要随意提出商标异议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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