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大力推进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的意见》目前已正式发布。其中明确规定,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发放时间由6个月左右缩至3个月内。
7月26日召开的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情况发布会上,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质管处处长程萌介绍,“今后将会优化调整形式审查工作流程,同时增加人员,压缩扫描、录入、打印等流程上的时间;此外还将公布商品服务项目名称和商标注册申请形式审查标准,提高注册申请受理率,从而保证申请受理通知书发放时间在3个月内完成。”
2002年以来,我国商标注册申请量已连续14年居世界第一位。2016年上半年商标总申请量达2014.29万件,累计注册量1325.73万件。有效注册量1122.33万件,相当于全球的三分之一。
但由于商标注册申请慢,商标申请渠道单一,商标审查系统信息化水平不高等问题,急剧增长的申请量和审查力量不足的矛盾日益尖锐。
为了进一步缩短商标审查周期,《意见》提出商标局对国际商标注册和商标异议审查推行独任审查。商标审查协作中心2016年独任审查比例扩大至70%以上,在确保9个月法定期限的基础上,力争进一步缩短商标审查周期。
逐步推进商标注册全程电子化,亦是改革的重要举措之一。
今后将改革商标收发文方式,积极推进电子商标注册证及电子送达工作。开放商标数据库,引导地方工商、市场监管部门运用商标数据库信息加强商标监管工作。加强内部办公平台、社会服务平台“两个平台”建设,提升中国企服快车服务体验,推动网上查询、网上申请、网上公告系统提速升级。
值得注意的是,商标注册网上申请从对商标代理机构开放扩大了所有申请人;网上申请的项目,也由过去仅接受商标注册申请逐步扩大至商标续展、转让、注销、变更等商标业务申请。
第一财经记者从上述发布会上获悉,国家工商总局将委托地方受理商标注册申请。今年已在四川雅安、浙江台州等地开展试点,将逐步增设试点,并从今年起试点设立京外商标审查协作中心,负责办理商标审查等业务。
与此同时,部分商标注册申请材料和手续也将得以简化,并开通注册商标后续业务快速审查通道。
比如需要书面证明,商标局通过在商标档案打印件上加盖“商标注册证明专用章”的方式办理,不再出具《商标注册证明》。这一业务的办理时间也将缩短,在商标注册大厅直接申请的当场办理;通过邮寄办理,商标局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寄出。马德里国际注册商标注册证明办理方式不变。
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副局长崔守东介绍,商标申请首先解决慢的问题,循序渐进,下一步将进一步放开,鼓励符合条件的地方按照商标申请办法规定,申请成为商标受理处,积极探索推进电子商标注册证及电子送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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