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底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在部署下半年经济工作时提出,加快发展租赁住房,落实用地、税收等支持政策。几天前,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完善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明确,从10月1日起,住房租赁企业向个人出租住房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征收率减按1.5%缴纳增值税;对企事业单位等向个人、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出租住房,减按4%税率征收房产税。
事实上,6月以来,运用税收政策支持租赁住房市场已多次出现在党中央、国务院的会议、文件中。
6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对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提出要求,其中提到对住房租赁企业的税收优惠;
7月2日,国办印发《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也对运用税收政策支持保障性租赁住房提出要求。
住房租赁是民生保障的重要内容。《“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加大财税、金融支持力度。2020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也指出,解决好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是2021年重点任务之一,并从土地供应、降低税费等多方面明确了租赁住房市场的具体工作要求。
这次三部委发布的《关于完善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被视为支持住房租赁市场财税政策的落地举措。公告的三个关键词,勾勒出了政策的基本导向——“住房租赁企业”向“个人”出租住房,可以享受“减”征政策。公告同时指出,对利用非居住存量土地和非居住存量房屋建设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取得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后,同样享受上述优惠政策。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教授李旭红表示,今后住房租赁企业向个人出租住房将享受与个体工商户出租住房同样的税收优惠,体现了税收对住房租赁行业的大力支持。
近年来,尽管住房租赁市场有一定发展,但大城市特别是一线城市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问题仍然比较突出。根据贝壳研究院报告,2020年全国40个重点城市房屋出租价格为,每月套均租金2976.8元。对普通工薪群体,租金所占生活成本依然高企。
因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盘活存量房,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提高住房租赁有效供给,改善住房供应结构,对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难问题十分必要。”李旭红表示。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副院长杨志勇认为,给开发企业的税收优惠,鼓励他们多开发用于出租的住房;给住房出租行业以税收优惠,鼓励其拓展租赁业务、做好租房服务。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税收政策可以起到积极作用。
来源:中国税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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