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自然人股东还是法人股东都是要交税的,只不过是交税区别不一样而已。下面我们就借款、分红、转让、撤资四个方面进行比较,快来了解自然人股东和法人股东的涉税区别吧!

一、借款

1、投资者向被投资单位借款

自然人股东:若纳税年度终了后既不归还,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其未归还的借款可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需要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纳税年度终了归还了或者用于生产经营,不发生纳税义务。

法人股东:不发生纳税义务。

2、被投资单位向投资者借款

自然人股东: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准予扣除的工艺慈善捐赠额。

法人股东:取得利息收入,缴纳增值税(一般纳税人6%、小规模纳税人3%)、城市维护建设税(市区7%、县、镇 5%、乡 1%)、教育费附加3%、地方教育费附加2%、企业所得税;未取得利息收入不发生纳税义务。

二、分红

自然人股东:取得非上市公司分红,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缴纳个人所得税;取得上市公司分红,持股期限≤1个月,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1个月持股期限≤1年,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1年,暂免征收。

法人股东:不缴纳企业所得税,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

三、转让

自然人股东:转让非上市公司股权 按财产转让所得 缴纳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股权转让收入-股权原值-合理费用。

转让上市公司股权 境外上市公司的及境内上市公司限售股,按照税率20%缴纳。境内上市公司非限售股暂免征收个税。

法人股东:转让所需缴纳 企业所得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

四、撤资

自然人股东:个人所得税按“财产转让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个人取得的股权转让收入、违约金、补偿金、赔偿金及以其他名目收回款项合计数-原实际出资额及相关税费。

法人股东:企业所得税 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收入-初始投资-相当于被投资企业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按减少实收资本比例计算部分。

自然人股东和法人股东的涉税区别大家看明白了吗,如果有更多的税务记账问题,请咨询创业印章(https://www.cyyz.com/)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