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非经营用的固定资产,比如老板宴客餐厅的高档餐桌,汇算清缴时需要调整吗?
回答:非经营用的固定资产,无论是否高档,都不可以税前扣除;
假设老板宴客餐厅的高档餐桌,设在经营场所,为招待企业客户所用,被认定为与经营相关的固定资产,是否就可以税前扣除了呢?
也不一定,还要看是否属于文物、艺术品,如果是,则不得税前扣除;如果不是,则可以税前扣除。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政策征管口径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7号)第五条“五、关于文物、艺术品资产的税务处理问题”规定:
企业购买的文物、艺术品用于收藏、展示、保值增值的,作为投资资产进行税务处理。文物、艺术品资产在持有期间,计提的折旧、摊销费用,不得税前扣除。
怎样算是文物、艺术品呢?
拿高档餐桌举例,比如是红木、黄花梨等材质,或是文物、古董;具有一定的投资、收藏属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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