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预审服务主要是指保护中心为备案的申请主体提供专利申请预先审查服务,国家知识产权局对通过保护中心预审的专利申请进行加快审查1,属于国家知识产权局推行的专利快速审查工作的一部分。
预审服务是保护中心提供的免费服务。
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目前仅在部分地区批准设立,属于新鲜事物。
但此项工作的启动至少可以追溯至2016年。
2016年11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关于开展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工作的通知》(国知发管字〔2016〕92号),拟选取地方优势产业集聚区,建设一批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立产业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机制,促进知识产权保护与产业创新发展紧密结合。
2018年4月24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介绍,“目前中国已经建立了19个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今年还将进一步扩大规模,完善布局”。
这19家获批的保护中心各自侧重的产业略有不同,部分已开始正式运行(如中国(常州·机械人及智能硬件)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中国(烟台)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中国(浦东)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等),多数保护中心目前尚在筹建中。
预审服务主要是指保护中心为备案的申请主体提供专利申请预先审查服务,国家知识产权局对通过保护中心预审的专利申请进行加快审查1,属于国家知识产权局推行的专利快速审查工作的一部分。
预审服务是保护中心提供的免费服务。
一般而言注册或登记在保护中心所在地、符合特定技术领域要求且具有一定知识产权工作基础的申请主体经备案后才能享受保护中心提供的专利预审服务。
除了对服务主体有产业性和区域性的要求外,预审服务对申请案件本身类型也有一定要求。
不得通过快速审查通道进行办理的专利申请有:按照专利合作条约(PCT)提出的专利国际申请、进入中国国家阶段的PCT国际申请、根据《专利法》第九条第一款所规定的同一申请人同日对同样的发明创造所申请的实用新型专利和发明专利、分案申请和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七条所规定的需要进行保密审查的申请。
备案流程主要看申请主体是否符合产业和区域的规定以及申请主体是否重视知识产权工作。
预审流程是指针对具体的案件,备案单位根据自身需要将专利预审申请材料提交至保护中心进行预先审查。
如果预审通过,申请人需向专利局提交与预审通过文件一致的申请文件,保护中心经审核后申请加快,案件进入快速审查通道。
对于预审内容,不同保护中心可能存在一定差异性。
基本都包括对专利申请文件的形式审查、发明创造分类领域的审查、明显实质性缺陷审查、及其他文件的形式审查。
结合笔者的实务经验,中国(浦东)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的预审内容包括对形式缺陷和实体缺陷的审查(含新颖性和创造性)。
下面将结合两个实例来说明:
案例1:发明专利申请(不到3个月获授权):
案例2:实用新型专利申请(1个月左右获授权):
上述两个案例可看出申请预审服务可以大大缩短专利申请审查及授权周期。
专利快速审查通道各流程紧密衔接,只有申请人、保护中心和代理机构共同努力、紧密配合才能顺利地实现快速获权。
根据笔者的代理实践,保护中心鼓励备案成功的申请主体申请预审服务,在整个流程中积极为申请主体或代理机构答疑解惑,引导其通过预审环节。
但考虑到资源分配问题,部分保护中心对于同一企业在快速审查程序中的在审案件总量还是有一定要求的。
下面将笔者将结合代理实务经验,简要探讨申请预审服务过程中申请人和代理机构需要注意或调整的事项:
一、申请人需注意的方面
1)针对一件具体的专利申请是否要申请预审服务,申请人需考虑的因素:
首先,需预判该申请的领域和类型是否符合预审要求。
如不确定,可与保护中心或代理机构进行具体的沟通。
其次,如符合预审要求,需要结合申请与产品的关系、企业对该申请的具体需求等决定是否要申请预审服务。
申请预审服务的优点不言而喻。
对于一些产品更新换代快或产品马上要上市或产品上市后容易被他人模仿的相关技术,申请预审服务可以缩短审查周期,快速获权后便于对企业及其相关产品的宣传及日后维权。
另外,企业如准备就该技术申报相关项目或拟进行融资,申请预审服务且快速获权后将有力地推动项目或融资的进行。
如果企业企服快车面希望能加快审查,企服快车面又不希望申请的技术内容提前公开,在此情况下如果企业的申请符合《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企业可考虑在收到进入实质审查通知书后对专利申请案件提出优先审查请求。
优先审查比保护中心的专利快速审查通道的审批周期要长,不过优先审查针对的是实质审查阶段的发明专利申请,因此企业无需在请求书中必选请求提前公开,相关申请内容可以在申请日之起18个月才会被公开。
2)如决定申请预审服务,申请人需要注意的事项:
由于预审服务以及后续专利快速审查各环节对于递交文件格式、期限等有一定的要求,因此对于申请人而言,如果案件委托代理机构,申请人需和代理机构紧密配合,注意时限要求以免答复超期。
如果未委托代理机构,则可以具体参考下述代理机构需调整的方面。
二、代理机构需调整的方面
对于代理机构而言,依托保护中心的专利快速审查通道尚属新兴事物,在撰写、流程方面相对于普通专利申请需要进行适当的调整才能更好地协助申请人快速获权。
1)撰写方面:
预审会对专利申请的形式缺陷以及明显实质性缺陷进行审查,部分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也会对创造性等进行审查并给出意见,因此在撰写时建议做相应的初步查新检索,同时尽量避免申请文件存在单一性问题以及形式缺陷(比如非择一引用、多引多、附图标记不一致等),撰写规范的申请文件有利于一次性通过预审。
2)预审材料准备方面:
预审时需要提交正式专利申请提交的所有文件。
发明专利申请的请求书中需要勾选请求提前公布,部分保护中心还要求申请人在实质审查请求书中勾选声明放弃专利法实施细则第51条规定的主动修改的权利。
递交预审材料的时候需留联系人的联系方式,因此如是代理机构代为递交,建议留代理人的联系方式以便于接收预审意见。
3)与预审员沟通方面:
一般而言预审员在完成预审之后会将预审意见发送到联系人的邮箱。
收到预审意见之后,代理人应尽快对预审意见进行研究并答复,针对存在的问题可对申请文件内容进行适当修改。
依据笔者代理实践,预审员乐意与申请人或代理人就案件进行邮件、电话或微信沟通,顺畅的沟通将有利于获得预审通过。
4)提交正式申请方面:
预审通过后以预审合格通过的文本为准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进行专利申请的正式提交。
但与普通申请不同,预审通过的专利申请必须以电子形式提交且文件格式应当为XML格式。
对于附图,需要进行XML格式图片转换。
因保护中心需从专利局出申请号24小时内进行加快标记操作,延误后续甚至无法加快,故建议代理人最好前一天在CPC系统中准备好提交文件,第二天上午进行正式提交,通常而言在递交后7-8小时可以收到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
流程人员在收到受理通知书后,需尽快在网上一次性缴纳申请费、公布印刷费、实质审查费、授权后第一年的年费、印花税等费用,缴费完成后代理人需尽快将申请号及时告知预审员,使其进入快审审查通道。
需注意的是专利快速审查通道不接受银行或邮局汇款、窗口缴费等方式。
5)答复审查意见方面:
需密切关注期限问题和提交文件格式要求。
为实现加快审查,对于发明专利申请而言,保护中心对答复期限有严格限定,代理机构需根据不同保护中心的不同要求设定案件相应的答复期限以免超期。
相对短暂的答复时间对于代理人和流程人员来说都是一个挑战。
此外,一般而言进入快速审查通道后的发明专利申请在发出第三次审查意见通知书之后自动转为普通申请,答复期限与普通申请答复期限一致。
对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申请而言,如收到审查意见或补正通知书也自动转为普通申请,答复期限与普通申请一致。
对于提交文件格式,答复审查意见时的意见陈述书和申请文件替换文本须为XML文件,申请文件修改对照页可采用PDF格式。
如果格式不符合存在转为普通申请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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