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公司要承担相应的风险,其中大的风险莫过于因经营不善而带来负债,以至于企业清盘退出市场,那么在上海注册公司还要承担哪些风险及责任呢?

一、公司承担哪些风险?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少的要有2个股东组成,多不超过50人组成,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

1.股权比例分配不合理

往往出现公司因为股东矛盾、股东拒不参加表决、股东失联等无法做出有 效表决,从而让公司陷入困境而束手无策,对公司和其他股东造成伤害。

2.超经营范围

超出经营范围企业企服快车面会引起合同无效;另企服快车面有逃税嫌疑,给公司税收带来影响,情况是非常严重的,因此在注册公司前就一定要尽量的包含所有可能的业务,如果出现一定要超出,千万不能忘记做经营范围变更。

3.对外提供担保

日常经营中,可能会遇到朋友或熟人贷款需要担保人,在“这只是规定要求,走一下程序”、“一定会按时还钱,肯定不会让朋友吃亏”等的说辞下,出于友情、关系等在相关担保文件上签字盖章。然而一旦逾期还款,根据法律和现实,担保人都要承担代为清偿债务的责任和义务。

二、公司要承担哪些责任?

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1.一人有限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本公司债务承担全部责任。

2.有限公司: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该有限公司法人以其全部资产对本公司债务承担全部责任。

3.股份公司:股东以其所认购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该股份公司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每一股有一股表决权,股东以其所认购持有的股份,享受权利,承担义务。

4.集团公司:集团公司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集团公司承担有限责任,该集团公司法人以其全部资产对本公司债务承担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