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请问一下高温补贴算工资还是职工福利,因考虑职工福利不超工资14%准予扣除的问题。发现金与发实物,在个人所得税方面是否有不同呢?

答:员工取得的防暑降温费或高温补贴不属于免缴个人所得税的项目,取得的防暑降温费应并入员工当月的工资薪金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发现金、发实物在个税处理上是一致的。

2、总分公司都在姑苏区,分公司非独立核算,税务局说不用做账也不用报税,是这样的吗?

答:总分公司都在姑苏区,分公司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是由总公司申报的。 税务上:第一:总分公司都在一个省(某个区)---那就是非独立:分公司增值税、企业所得税都是由总公司申报。 第二:总分公司在一个省(跨区)----分公司增值税独立核算,企业所得税不独立(即由总公司申报)。 第三:

跨省----分公司独立核算。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分公司独立核算。

3、

比如说我8月初份开的票,7月没有抄报税,可以勾选确认到7月抵扣吗?

答:不可以的。因为是17年8月的发票,在8月勾选确认的话,则是在9月申报抵扣。

4、

请问:报关口岸是出口口岸吗?我们是出口商品。

答:“进口口岸/出口口岸”是指货物实际进出我国关境口岸海关的名称。应根据相应的口岸海关名称及代码填报。 对进口转关运输货物,该栏应填报货物进境地海关名称及代码。 对出口转关运输货物,该栏应填报货物出境地海关名称及代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