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计算应纳个人所得税时,年收入12万元的个人是否应按月计算?获得年终奖当月已按税法缴纳个人所得税。计算年收入时还需要再次汇总申报纳税吗?
回答: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办法(试行)〉的通知》及其附表的有关规定,当年度进行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时,表中所列数字应为纳税人年度收入总额、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额等。
但需要注意的是,在填写自行申报表时,对所有收入都要按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计算方法计算应纳税额,即申报表反映纳税人收入的年度应纳税汇总情况。
如果1-12月“工资薪金收入”为每月12000元,则纳税人每月应纳税额为(简单计算,除扣除2000元费用外,不考虑其他因素),纳税人每月应缴纳1625元【(12000-2000)×20%-375】,则年应纳税额为1999。
2.年终奖当月已依法纳税的,视为年终奖发放的具体月份。根据《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办法》第六条,“本办法所称年收入12万元以上,是指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取得下列所得的总额达到12万元”。
因此,纳税人取得的年终奖应按其实际发放的年度进行申报,即2019年度年终奖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发放的,奖金收入纳入2019年度申报表,2020年度年终奖在2020年度发放的,奖金收入纳入2020年度申报表。
需要注意的是,自行申报12万元并不仅仅是一个申报的概念,也不是已经缴纳的税款的补缴。纳税人应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弥补少缴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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