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视同销售,是指提供不符合增值税税法规定的货物销售中“有偿转让货物所有权”条件,或者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销售”条件的货物的行为,如将货物用于非增值税项目、个人消费或者职工福利等。,而增值税应被视为征税时对销售的货物征税的行为。

增值税视同销售的法律规定(八大增值税视同销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第四条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商品:

(一)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托运的;

(二)代销。

(3)拥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转移到其他机构销售,但相关机构位于同一县(市)的除外;

(四)将委托生产或者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五)将自产、加工的商品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

(六)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提供自产、委托、外购商品作为投资的;

(七)向股东或者投资者分销自产、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

(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商品无偿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下列情形视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

(一)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免费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服务,但公益事业或者面向社会公众的除外。

(二)单位或者个人无偿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面向社会公众的除外。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销售时的一些增值税处理:

1.将自产和加工材料用于其他非应税项目:

借:在建工程[房地产]。

存货跌价准备。

贷方:存货的账面余额。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应付消费税。

2.将自产自销的加工材料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借:应付员工工资。

贷款: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并行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

存货跌价准备。

信用:库存商品/原材料。

借:税金及附加。

贷方: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如果涉及消费税]。

3.利用自产自销材料和外购材料对外投资;

借款:长期股权投资。

贷款: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并行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

存货跌价准备。

信用:库存商品/原材料。

借:税金及附加。

贷方: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如果涉及消费税]。

4.使用自产、加工材料和外购材料分红:

借:应付股息

贷款: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并行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

存货跌价准备。

信用:库存商品/原材料。

借:营业税和附加费。

贷方: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如果涉及消费税]。

(5)使用自产自销加工材料和外购材料进行捐赠。

借款:营业外支出。

存货跌价准备。

贷方:存货的账面余额。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应交消费税[按计税价格计算的消费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