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随着企业规模的逐步扩大,在其他地方设立分公司和生产经营场所,如仓库、销售点、分厂等,已经非常普遍。一般来说,企业的分支机构主要包括分公司和办事处,通常是总公司为了降低管理成本而在不同地方设立的业务分支机构,是企业组织的特殊形式。但是这两种形式是有区别的,明显的区别就是是否要办理营业执照。

该公司不服处罚决定,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提起行政复议,称该公司取得北京市西城区工商行政管理局营业执照,仅在海珠区租赁场所从事面料挑选和外包监管工作,不从事收货款、销售产品等经营活动,无证照经营。然而,执法人员没收了生产订单、成本核算表、采购合同等。,以及公司营业场所的几台生产设备。可以看出,公司是为了方便生产经营而在广州设立的分公司,而不是异地的临时工作场所。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驳回复议。

从以上案例可以看出,分支机构是否需要办理营业执照,主要取决于其是否开展了营利性经营活动。一般来说,具有经营资格的分支机构属于分支机构性质,需要依法进行经营登记,取得法人资格和独立承包能力。但只接触、了解和分析市场情况、参与商务谈判的办事处、代表处、联络处等分支机构,不能办理营业执照,也不能具备经营资格。

因此,有必要提醒经营者,如果要在不同的地方开展合法的经营活动,必须依法登记为分支机构,申请营业执照。没有办事处和联络处的名称在不同的地方开展业务是非法的。注册分支机构的过程并不复杂,只有以下步骤:

1.准备总行营业执照(章)复印件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2.将资料带到工商局核实;

3.向工商局申请设立分公司,领取分公司营业执照;

4.去公安局备案,刻章;

5.在税务部门登记备案时,分支机构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应在场记录指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