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篇论文中,很多人会遇到错误的增值税发票问题。针对“虚”和“红”等诸多问题,有针对性地分析政策法规,有助于您摆脱误解,深入理解政策。

一、发票有误。一般来说,有两种选择(a)无效

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当月,销售退回,开票有误等。,如果退回的发票复印件和扣款复印件符合作废条件,则视为作废;如果在发布过程中发现任何错误,可以立即使其无效。作废的增值税发票在防伪税控系统中应被视为“作废”,纸质专用发票(包括未打印的专用发票)的每一份都应标明“作废”字样,并应保存在所有副本中。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直接作废然后重新开放:

注意:如果当月没有作废,需要按照正常票申报收入,下个月开具红字发票后核销销售。

政策依据:国税发[2006]156号

(2)红色冲洗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如果下列条件不符合作废条件,必须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1.发生销售退货;

2.开票错误;

3.暂停应税服务;

4.由于部分销售退货和销售折扣。

政策依据:《关于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7号)

那么谁来申请呢?哪企服快车应该申请用红字填写特价机票信息表?

请参考下表:

买方

对于经买方认证的增值税发票,如有退货或发票开具错误,需要开具否定发票,买方应申请开具否定发票

如果专用发票抵扣联和发票联均无法认证,买方应填写《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表》,并在申请表上填写具体原因和相应的蓝色专用发票信息,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开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书》,买方不转移进项税额。

如果买方购买的货物不属于增值税抵扣项目范围,且获得的专用发票未通过认证,买方应填写申请表,并在申请表上填写具体原因及相应蓝色专用发票的信息,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发出通知。购买者不转移进项税

销售方

如果买方因发票开具不正确而拒收专用发票,卖方应在专用发票的认证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写申请表,并在申请表上填写具体原因和相应蓝色专用发票的信息。

如因开错发票等原因未能向买方交付专用发票,卖方应在开错专用发票后的一个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写申请表,并在申请表上填写具体原因及相应蓝色专用发票的信息。同事应提供卖方出具的书面材料,说明具体原因、错误的具体项目和正确的内容。

如发生销售退货或销售折扣,卖方除按通知规定办理外,还应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将相应的业务会计凭证复印件送主管税务机关。

二、增值税发票有误,具体处理办法(一)增值税发票开具错误

1.一般纳税人(包括已在住宿业、司法咨询业、建筑业、信息传输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在当月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中返销并开具错误发票。如果退回的发票和扣款符合作废条件,将被视为作废,并重新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发布过程中发现的任何错误都可以立即失效。

3.如果不符合作废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条件,可以申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政策基础:

税务总局关于修改《通知》第二十条、

《税务总局关于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7号)

备注:

“取消资格”指以下情况:

1.收到退还的发票和扣款不得超过卖方开具发票的月份;

2.卖方没有偷税,也没有记账;

3.采购人未被认证或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匹配”、“专用发票代码与号码认证不匹配”。

同时,要注意发票的退回和扣款;如果不退回,则不符合作废条件。

(二)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错误

1.如果在发行过程中发现任何错误,可以立即作废。

2.如果跨月不能作废,可以直接开具红字增值税普通发票,然后开具正确的蓝字增值税普通发票。

提醒:纳税人如需开具红字增值税普通发票,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无效”或从对方取得有效证明。

政策基础:

税务总局令第25号规定

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7号

(3)增值税发票税率(征收率)发布不正确

增值税发票税率发布不正确,已过月。它不能正常声明。我该怎么办?

1.纳税人的处理方法

(1)纳税人应持《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等相关资料,在办税综合服务窗口按照适用税率或征收率申报缴纳增值税;

(2)下月开具红字发票,然后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

(三)多缴税款的,纳税人可以申请退税,也可以提留后期应纳税款。

(4)税控设备因申报比对不符而被锁定。纳税人凭税务机关出具的异常转账指令,在办税处综合服务窗口解锁税控设备并清卡。

2.税务机关处理

(1)税务机关应按照《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对比管理操作规程(实施)》(国税发〔2017〕124号)的规定,核实异常处理岗是否能解除异常,解锁税控设备。

(2)如经核实异常情况可解除,则按规定开具异常转移单,税控设备由办税处综合服务窗口解锁。

(三)主管税务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进行处罚。

(4)开具增值税发票错误

纳税人使用电子税务局自助开票机(或税务服务大厅前台)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

1.发行时如发现错误,可立即取消并重新发行;

2.如果超过当月,纳税人应将所有增值税发票退回办税处开具红字增值税发票,然后开具正确的蓝字增值税发票。

如果纳税人申请的正确的蓝字增值税发票的税种和征收项目与以前不同,系统不能收回已经缴纳的税款,纳税人只能再次申请开具增值税发票进行纳税。纳税人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前,已缴纳的税款,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退税。

知识扩展

单位和个人开具发票时,必须按编号顺序填写,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晰,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样,并在发票和扣款上加盖发票专用章。

财政部令[1993]第6号:

发票应按规定的期限、顺序和栏目开具,所有发票应一次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综上所述,如果发票开具不正确,只能在开具红字发票后作废或重新开具,开票信息不能通过在票面上涂改和加盖公章来更改。

不符合要求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不符合要求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绝。

政策基础:

税务总局令第25号规定

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