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被驳回了怎么办呢,这是目前不少人正在纠结的问题之一,而我们要做什么样的操作进行挽回呢?通常在商标注册顺利的情况下,一般15个月左右就能拿到商标证,但也有不太顺利的的情况,自申请日算起约9-10个月审查完毕,通过审查的由商标局发布初步审定公告,没通过审查的,则下发驳回通知书。
那么问题来了,被驳回了,这个时候你就要考虑是要死磕到底进行驳回复审,还是直接放弃重新注册一个商标,要知道驳回复审的价格可是商标注册的好几倍(商标注册的价格:
1500元;驳回复审价格:3000-4000元)
随着我国商标申请量不断增加,商标的驳回率也随之提高,而驳回的原因有很多,比如他人注册在先,商标近似,商标名称属于通用名称、描述性词语,商标缺乏显著特征,使用了不被允许注册的标志等,这些原因都会导致商标驳回,那么驳回后该怎么办呢?
情况一、可以考虑驳回复审的情况
与在先申请的商标构成相同或近似,驳回复审之所以有成功的可能性,是因为商标驳回是商标局作出的,但是商标驳回申请是向商评委提出的,商标局与商评委的审查标准有所不同,表现在:
1、商标局审查完全是根据递交的材料,不会考虑商标的实际使用情况;而如果提驳回复审的理由中有涉及商标的实际使用的,商评委会考虑。
2、 对商标是否近似的判断,商标局与商评委的标准也略有不同:商标局基本是按照审查标准来审核,而商评委考虑的方面会比较全。
3、商标审查的主观性较大,不同的审查员得出的结果可能完全不同。基于商标审查的主观性,提商标驳回复审是有通过的机率的。
如果是以上这种情况,这里面还是企服快车文章,有很大的回旋余地。
一个商标从递交申请到出审查结果,需要9-11个月左右的时间,如果被驳回,再走下一个程序,又需要耽误9个多月的时间。到那时,企业浪费的就不仅仅是几千块钱的金钱成本,还有因为品牌长期无法投入宣传使用的时间成本,那真的就是得不偿失了。
情况二、不建议做驳回复审的情况
违反了《商标法》的基本规定,将一些法律明文禁止作为商标使用或注册的标识进行了注册。如:
1、第十条关系国家名称、军队标志、国际组织标志、红十字、红新月、民族歧视性欺骗性、有害道德风尚及不良影响、有关县级区划的地名等。
2、第十一条关系商品或服务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叙述商品或服务特点的标志、以及缺乏显著性的标志。
3、第十二条关于三维标志注册的限制性规定;第十六条关于地理标志保护的规定等。
申请注册的商标违反以上规定的将予以驳回,一般不建议大家再浪费时间和金钱去做复审。
以上就是由企服快车未来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商标注册被驳回的几种情况以及被驳回后,如何进行操作的情况做的介绍,所以如何对待商标驳回得好好考虑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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