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跨境电商公司的创业者非常关注的话题就是“税收政策”,因为与其他行业不一样,跨境电商涉及到不同国家之间的销售和贸易。
在最初,我国对跨境电商推出免税政策,很多跨境电商公司在运营过程中,无需纳税,这降低了公司的运营成本。
免税政策并非国家长期执行的政策,有关跨境电商公司的政策也随着环境的变化而变化。
那么,注册跨境电商公司优惠政策有哪些呢?接下来,企服快车为您详细总结:
注册跨境电商公司优惠政策
跨境电商模式下的进口商品征收税种及备货模式
跨境电商模式下的进口商品征收行邮税,无需征收关税,主要采取备货模式操作:
即货物按照一般贸易形式提前批量进入保税港区,国内消费者下订单后以包裹形式按照行邮方式出区,通过国内快递公司发往国内消费者。跨境电商融合了前海四大产业的政策优势
跨境电商已成为前海乃至国家的战略发展的重点,跨境电商能够将前海的四大产业包括金融业、现代物流业、信息服务业、科技和专业服务业有机结合在一起。
可以说跨境电商的发展将得到政策、基础设施、产业集群等全方位的支持。
出口退税、通关服务、金融支持为前海跨境电商提供了极大的便利
近期深圳海关实现了兰亭集势在前海出口的单退税,已经实现了通关、退税的打通。
对于外贸电商企业来说,从过去的灰色出关到现在的阳光出关,可以得到17%左右的增值税退税,进一步提升企业的盈利水平,跨境电商会逐步从灰色往阳光化发展,早期发展的比较成熟且经营规范的企业将得到进一步的发展。
在主营业务符合前海自贸区优惠项目,占到70%以上的时候,可以申请减免企业所得税减免10%的优惠政策。
其次,在通关、商检上国家相关部门也在前海设立了专门的办事处。
第三,前海在境外人民币贷款和发债上使得企业的融资成本远远低于国内其他渠道。
前海跨境电商享有自贸区所有海关监管创新制度
深圳海关以前海湾保税港区为依托,不断创新优化海关通关监管模式,支持跨境电商等新兴业态发展,助力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再上新台阶。
今年9月份,上海自贸区推出14项海关监管创新制度,深圳海关时间提出复制推广方案。
有关注册跨境电商公司的最新政策
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既是全新的国际贸易方式,也是促外贸、稳增长的重要切入点。
考虑到跨境电商的单票产品具有“价值小、品种多、物流快”等特点,深圳海关在为电商企业提供通关服务时并没有遵循传统的海关监管模式,而是综合运用同类商品归并、无纸化通关和“暂存入区”等手段,力争实现跨境电商企业的通关效率大化、通关成本低廉。
跨境电子商务作为推动经济一体化、贸易全球化的技术基础,具有非常重要的战略意义。
跨境电商的存在解除了国与国之间的障碍,让国际贸易商业活动走向全球化,给世界经济贸易带来了革命性的改变。
对企业而言,跨境电子商务开拓了他们进入国际市场的路径,促进了企业间的互利共赢;对于消费者来说,跨境电子商务使他们便捷地购买到其他国家物美价廉的商品;因此近年来跨境电商受到人们的热情追捧。
然而随着跨境电商不断发展普及,跨境电商行业却开始变幻莫测,为了规范跨境电商行业运营环境,国家相关部门针对其发布相应政策。
随着政策的不断出台,跨境电商的免税优势也渐渐消失。
但是,近期财政部发布的一项新政却是让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零售出口的商家们欣喜不已。
据悉,近日财政部发布关于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零售出口货物税收政策的通知,内容指出,为进一步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培育贸易新业态新模式,现将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以下简称综试区)内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以下简称电子商务出口)货物有关税收政策通知如下:
一、对综试区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出口未取得有效进货凭证的货物,同时符合下列 条件的,试行增值税、消费税免税政策:
(一)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在综试区注册,并在注册地跨境电子商务线上综合服务平台登记出口日期、货物名称、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
(二)出口货物通过综试区所在地海关办理电子商务出口申报手续。
(三)出口货物不属于财政部和税务总局根据国务院决定明确取消出口退(免)税的货物。
二、各综试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商务主管部门应统筹推进部门之间的沟通协 作和相关政策落实,加快建立电子商务出口统计监测体系,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健 康快速发展。
三、海关总署定期将电子商务出口商品申报清单电子信息传输给税务总局。
各综 试区税务机关根据税务总局清分的出口商品申报清单电子信息加强出口货物免税 管理。
具体免税管理办法由省级税务部门商财政、商务部门制定。
四、本通知所称综试区,是指经国务院批准的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本通知 所称电子商务出口企业,是指自建跨境电子商务销售平台或利用第三方跨境电子 商务平台开展电子商务出口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
五、本通知自2018年10月1日起执行,具体日期以出口商品申报清单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
跨境电商行业因涉及国家多个部门的业务范畴,除国务院和海关总署外,商务部、质检总局、外汇管理局等政府主管部门也纷纷出台或参与出台相关跨境电商政策,涉及的国家相关部门包括: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工信部、农业部、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交通运输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邮政局、国家外汇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中央网信办、濒管办、密码局等多达17个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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