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专利法,中国专利的类型分为三种: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第二条 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方法发明包括:
操作方法、制造方法、工艺流程等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那么怎么区分呢?至少三种方法。
方法一:从申请号上区分
中国申请号形式类似这样:2015827290669.5
其中,2013是年份;第五位1表示发明;
06888347表示当年的流水号;最后一位.5是校验码。
所以我们从申请号第五位就可以判断出专利的类型
方法二:从文本号上区分
文本号,就是公开文本和公告文本的编号。从中国专利文献的文本号也能很容易地区分开类型。
CN1开头的就是发明;CN2开头的就是实用新型;CN3开头的就是外观设计;ABC结尾的,就是发明;UYZ结尾的,就是实用新型;DS结尾的,就是外观设计。
在92年以前,中国专利法规定了发明有一个审定阶段,因此有一个审定文本,就是设定其种类代码为B,后来专利法修改,去掉了审定阶段,直接跳到授权公告文本,于是2010年以前的授权公告文本,种类代码为C。
在2011年以后,发明的号码就简单了,CN+9位数字+A或B,A文本即为公开文本,B文本即为公告文本。
方法三:从文本内容上区分
这种方法就简单了。其实中国专利申请的各文本上都会明确标明其发明类型。
看括号12后面的内容就好了。
中国大陆
美国
日本
韩国
新加坡
英国
德国
BVI
开曼
澳大利亚
加拿大
中国澳门
中国台湾
印度
法国
西班牙
意大利
马来西亚
泰国
荷兰
瑞士
阿联酋
沙特阿拉伯
以色列
新西兰
墨西哥
巴西
阿根廷
尼日利亚
南非
埃及
哥伦比亚
智利
秘鲁
乌拉圭
比利时
瑞典
芬兰
葡萄牙
加纳
肯尼亚
摩洛哥
斐济
萨摩亚
巴哈马
巴巴多斯
哥斯达黎加
毛里求斯
塞舌尔
百慕大
巴拿马
伯利兹
安圭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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