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价值评估的方法很多,常用的有收益途径、市场途径和成本成本,收益法被认为是评估中最可信赖的首选方法,但仍需要其他方法予以补充。
市场法可以为收益法的结论提供某些数据支持,成本法也能为商标评估结论提供最低限度的基础数字。
从事商标评估的机构必须具备法定的条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评定具备资格的,方可开展商标评估业务。
商标评估机构开展商标评估业务,不受行业和区域的限制。
介绍商标评估三条基本途径:成本途径、市场途径和收益途径。
至于具体评估时,要采用哪种途径(方法),则要根据商标特性、具体评估目的及要求等进行确定。
成本途径:所谓成本途径就是从创建商标的投入,来评价商标价值的评估方法。
该方法可分为历史成本法和重置成本法两种。
从成本途径评估商标,可避免将商标所带来的经济价值从整体资产或其他无形资产收益中“分离”出来的难题。
但针对商标这一特殊无形资产,成本途径也存在一些缺点,适用范围较窄,限制条件比较多。
比如,一些历史久远的商标,其历史成本的依据就比较难找。
当然,为克服历史成本法所面临的难题,更多人考虑使用重置成本法:
当重新创建同样一个商标所需花费,就是商标的价值。该方法省去了对历史成本的修正及在会计账目中寻找商标成本的麻烦。
市场途径:商标的交易市场可分为两类:一个是商标的转让市场,一个是商标的许可市场。
商标的转让是商标所有权的让渡,转让价格在一定条件下直接反映了商标价值;商标的许可是商标使用权的让渡,可分为独占许可、排他许可和普通许可。
同类商标的许可价格在一定条件下,可作为其他可比商标许可的参考。
市场途径在应用中存在几个问题:商标的交易市场太小,且未发展成熟;商标交易的可比性差,尤其是购买价格常常不是针对商标本身,而是购买者考虑到使用它可能获得收益的价值,这就是说,对商标交易而言,买方出价是很重要的影响因素;另外,商标转让价格通常是秘密的,即使公布的价格也不一定是真正的价格。
收益途径:目前,收益途径在整体资产评估和无形资产评估中被广泛使用。
无形资产的价值实质上是源于其获得未来收益能力或对整体收益能力的贡献,因此,一般认为评估无形资产最可行的方法就是“收益途径”。
对于商标价值的评估,收益途径从理论上说是比较合理的方法。
因为商标之所以有价值,从根本上说是由于商标可以给其所有者或使用人带来收益;从实践上看,商标评估采用收益途径也较为可行,便于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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