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名称到工商局做核准之后才能正式启用,分公司核名主要是需要母公司提供一些资料,并按照工商登记部门的要求提交表格和资料,确保分公司核名无误。那么,办理分公司工商登记核名需要提供什么资料呢?

办理分公司工商登记核名登记所需资料:

一、分公司工商登记核名

1、母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母公司公章;

2、股东大会决议;

3、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工商登记

1、母公司需要提交文稿:

(1)分支机构设立申请报告,需要全体股东签字并加盖母公司公章。

(2)股东大会决议(即母公司决定设立分公司的文件),需要全体股东签字并加盖母公司公章。

(3)分支机构负责人任命书,需要全体股东签字并加盖母公司公章。

2、母公司需要提交资料:

(1)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需通过年检并加盖母公司公章);

(2)组织机构代码正本复印件(需加盖母公司公章);

(3)税务登记证正本复印件(需通过年检并加盖母公司公章);

(4)公司章程(由母公司所属工商局调出,并加盖工商局和母公司公章); 最近三月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3、提交工商登记表格、资料:

(1)所有提交表格或资料需要签字的部分均需分支机构负责人签字和母公司加盖公章。

(2)分支机构负责人履历、身份证原件。

三、开设银行根本帐户:开设银行根本帐户需要供给母公司公章、法人章、财务专用章。成都个体营业执照办理流程成都营业执照代办成都营业执照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