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票虽然事小,但是开错增值税发票会影响到企业对税务的处理。接下来为您介绍开具增值税发票的三种错误方法:

开具增值税发票错误一:

给一家企业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只填写购买方的“名称”而没有填写对方的“纳税人识别号”。

正确的开具要求:

(1)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需将购买方的4项信息(“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全部填写完整。

(2)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如购买方为企业、非企业性单位(有纳税人识别号)和个体工商户,购买方栏的“名称”、“纳税人识别号”为必填项,其他项目可根据实际需要填写;购买方为非企业性单位(无纳税人识别号)和消费者个人的,“名称”为必填项,其他项目可根据实际需要填写。

开具增值税发票错误二:

开具工程款、装修费、房屋租金以及运费等项目增值税发票的时候没有备注相关内容。

正确的开具要求:

(1)开具的建筑服务类发票如工程款、装修费发票应当备注建筑服务发生地以及项目名称的;

(2)销售不动产与出租不动产的增值税发票,应当在备注栏上注明房产详细地址的发票;

(3)开具货物运输服务的增值税发票,应当在备注栏上注明起运地、到达地、车种车号以及货物信息的发票。

开具增值税发票错误三:

某一般纳税人物业公司给业主开具的车辆停车费发票,增值税发票上适用的税率均为6%的专用发票。

正确的开具要求:

物业公司收取的停车费应当开具增值税率为11%的专用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