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不断推进“简政放权、加强监管、改善服务”改革,针对纳税人和纳税人反映的突出问题,我们正在进一步推出新的便民纳税措施,让纳税人和纳税人得到更多便利。推出第二批10条便民办税缴费新举措,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全面推行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完善纳税信用修复管理机制。
三、推行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
四、大力推动房地产交易事项一窗办理。
五、实现 《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 网上撤销。
六、提升税收政策宣传推送精准度。
七、网上办理跨区域涉税事项。
八、推动一般退抵税全程网上办。
九、提供纳税申报提示提醒服务。
十、大力推广智能咨询。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实施第二批便民办税缴费新举措的通知》,从便利纳税申报、优化纳税服务、便利发票使用、完善信用建设、加强咨询指导等五个方面出台十项具体措施,进一步为纳税人、缴费人和基层纳税人增便利、减负。
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司长孙玉山介绍,按照党中央要求,税务机关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今年7月,首批10项便民纳税新举措提前推出,赢得了纳税人、缴费人和基层纳税人的热烈反响和广泛好评。此次推出第二批十条新举措,进一步减少数据、时间、环节和成本,提高办税效率,以更大的决心和力度解决纳税人、缴纳人的痛点、难点问题。
——便捷发票使用方面。推出“全面推行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推行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等三项措施,有效降低了纳税人办理发票的时间和成本。
003010指出,税务总局将进一步扩大小规模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范围。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自愿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自行开具。
《通知》明确税务总局将建设全国统一的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为纳税人提供电子发票开具等基本公共服务。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教授许表示,前几天国务院办公厅发了《通知》。其中一项重点工作是建设全国统一的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税务机关及时响应,体现了为民服务、解决问题的决心和效率。
——便利申报纳税方面。推出“推进一般退税抵免网上管理”和“提供快捷纳税申报服务”两项措施,进一步缩短退税抵免时间,提高税法遵从度。
《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要求省级税务机关通过电子税务局为纳税人提供网上一般退税服务。纳税人可网上申请,税务机关在线审核并完成后续退税手续。在电子税务局的“我的消息”中,增加了对临近申报期限未进行纳税申报的纳税人的提醒功能,帮助纳税人及时履行纳税义务,防范处罚风险。
——优化办税服务方面 。推出“大力推进房地产交易一窗办理”和“跨区域涉税事项网上办理”两项措施,不断优化办税流程,提高办税效率。
003010要求省级税务机关会同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通过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立综合办理窗口,一次性采集房产交易所有信息,实现“一窗受理、并联办理”。
同时,通过电子税务局,可以为纳税人提供跨区域涉税事项网上申报、稽查、反馈、增值税预缴申报等服务。目前,一些地区的纳税人已经“采用”了这种便民服务。攀枝花协信光伏发电有限公司财务人员范勤对四川省电子税务局的“涉税事项跨区域稽查管理”模块表示满意
——完善信用建设方面。发起“完善信用修复管理机制”倡议。税务总局明确纳税信用修复条件,统一修复标准,规范修复程序,畅通修复渠道,积极引导纳税人主动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修复自身纳税信用,进一步发挥信用管理的正向激励作用,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加强咨询辅导方面。推出“大力推进智能咨询”和“提高税收政策宣传推介的精准性”两项措施,提升咨询服务的智能化水平,为纳税人和缴纳人提供必要的政策引导。
《通知》强调,税务总局将加快引入智能咨询系统,推广智能咨询平台的网页、APP、小程序,提供“724小时”智能咨询服务;省级税务机关要积极探索和发展智能语音咨询,为纳税人提供便捷的咨询服务。
公司财务经理王赢在上海市国家税务局虹口区税务所智能咨询区询问显示屏,“退税需要具备哪些条件?”话音刚落,屏幕上就显示出申请退税的详细条件。王赢说:
“没想到只靠人机对话就能想出问题,真方便。”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指出,随着主题教育的深入推进,税务机关将继续以Xi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纳税人和缴纳人满意与否作为检验主题教育成效的重要标准,忠实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减税降费重大决策部署在税务系统落地生根。
相关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税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局地方特派员办事处,局内各单位:
为不断推进“简政放权、加强监管、改善服务”改革,针对纳税人和纳税人反映的突出问题,我们正在进一步推出新的便民纳税措施,让纳税人和纳税人得到更多便利。
一、全面推行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国家税务局进一步扩大了小规模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范围。小规模纳税人(其他个人除外)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自愿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自行开具。
二、完善纳税信用修复管理机制。国税局明确修复纳税信用的条件,统一修复标准,规范修复流程,畅通修复渠道,积极引导纳税人主动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修复自身纳税信用。
三、推行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国家税务局搭建了全国统一的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为纳税人提供电子发票开具等基本公共服务。
四、大力推动房地产交易事项一窗办理。省税务机关会同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通过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立综合办理窗口,一次性采集房产交易所有信息,实现“一窗受理、并联办理”。
同时,根据国务院要求,国家税务总局和省级税务机关完成了与综合政务服务平台等国家平台的对接工作,加强了与同级政府部门的合作,依托信息共享,积极推进“一网通办”。
五、实现 《通知》 网上撤销。国家税务局优化了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如果《通知》有误,纳税人可以网上注销业务。
根据税收政策的适用对象,六、提升税收政策宣传推送精准度。税务机关提供了相应的税收政策
七、网上办理跨区域涉税事项。各省税务机关在电子税务局的“我的消息”中增加了提醒临近申报期限仍未进行纳税申报的纳税人的功能,帮助纳税人及时履行纳税义务。
八、推动一般退抵税全程网上办。国税局加快推出智能咨询系统,推广智能咨询平台的网页、APP、小程序,提供“724小时”智能咨询服务;省税务机关积极探索开发语音智能咨询,为纳税人提供便捷的咨询服务。
各级税务机关要围绕为民解难,坚持问题导向,推进自我创新,全力以赴将第二批便民纳税新举措落到实处,真正解决纳税人、缴纳人反映强烈的问题。各级税务机关要在落实国家税务总局两批20条新措施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努力形成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服务措施,更好地服务纳税人和支付人。
国家税务总局
2019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