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个体户的负责人误以为自己办的不是公司,只对自己负责就行,因此忽视了记账报税。殊不知已经触犯了《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
一、什么是个体工商户
个体工商户在《民法通则》和《个体工商户条例》中做出过详细定义:
根据《民法通则》规定,公民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依法经核准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为个体工商户。根据《个体工商户条例》第2条第1款规定,有经营能力的公民,依照本条例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为个体工商户。
也就是说,个体工商户是有经营能力的公民个人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后开展经营活动的市场主体。
二、个体工商户需要记账报税吗
那疑问来了,个人又不是公司性质,那是不是就可以不记账报税了?如果你这样理解,那就错了!!!
根据《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从事生产、经营并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个体工商户,都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设置、使用和保管账簿及凭证,并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记账核算。
个体工商户是否需要记账报税、以何种形式记账报税,主要根据注册资金和月销售(营业)额来划分。
(备注:月销售(营业)额:指个体工商户上一个纳税年度月平均销售额或营业额;新办的个体工商户为预估的当年度经营期月平均销售额或营业额。)
三、个体工商户建账类型
(一)简易账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设置简易账
1.注册资金在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
2.销售增值税应税劳务的纳税人或营业税纳税人月销售(营业)额在15000元至40000元;
从事货物生产的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在30000元至60000元;
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在40000元至80000元的。
(二)复式账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设置复式账
1.注册资金在20万元以上的。
2.销售增值税应税劳务的纳税人或营业税纳税人月销售(营业)额在40000元以上;
从事货物生产的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在60000元以上;
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在80000元以上的。
(三)未达到建账标准的
如果既达不到注册资金在10万元以上,也达不到月销售额最低限度的个体工商户,经县以上税务机关批准,可按照税收征管法的规定,建立收支凭证粘贴簿、进货销货登记簿或者使用税控装置。
小诺再次提醒达到建账标准的个体工商户们,一定要按规定记账报税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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