聂震宁提到,近年来,国家版权局等部委持续开展“剑网”专项行动,有力整治了未经授权非法传播网络文学、影视、音乐等作品的侵权盗版行为。
但是,仍有一些互联网平台重产量、轻质量,片面追求经济利益,放松自我约束,网络版权授权机制还很不完善,著作权法律法规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等问题突出。
网络侵权盗版呈现手段多样化的趋势。
在移动互联网和云计算时代,网络侵权盗版也进入了3.0版本。
网络侵权盗版屡禁不绝的主要原因,在聂震宁看来,一是侵权盗版行为的违法成本很低,侵权盗版者以近乎零成本盗用正版网络视频平台版权内容,通过广告等方式获得巨大的商业利益;二是网络侵权手段复杂多样而且隐秘,权利人缺乏有效的直接维权措施,举证困难,维权成本高;三是立法不完善,司法打击力度不够;四是网络版权授权交易机制不健全、不规范,缺乏政府的有效指导、规范和监管。
因此,聂震宁等委员建议,加快《著作权法》的修订进程,确保遏制打击网络侵权盗版行为有法可依。
在修法中,应该健全完善侵权法定赔偿、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建设、著作权登记、网络确权、网络授权和交易规则等顶层设计。
针对网络侵权盗版的频发态势,建议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对侵权盗版行为采取持续的、高压的事前监管和事后惩处。
与此同时,加快版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支持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发展,充分发挥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和有关版权社会服务机构的公共服务作用,指导制定版权交易规则,引导和规范版权交易平台的建设,制定市场主体的版权行为规范,形成版权行政监管常态化。
尽快建立“白名单”和“黑名单”制度。
此外,委员们建议****高人民法院尽快出台相关司法解释,进一步细化版权纠纷案件的实体问题、标准问题,引入惩罚性赔偿原则,提高各类版权纠纷案件的判赔标准,守住著作权人维权的****后一道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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