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抵法是指利用一定的方法按时(至少在每年年末)估计坏账损失,提取坏账准备,将其转为当期费用。实际发生坏账时,直接核销坏账准备,并核销相应的应收账款余额。

1.坏账准备可以转回。有条件转回是指收回已确认为坏账损失的应收款项。

2.注销的资产应存档,如果可能,应继续收回。如果你收回一部分已经核销的坏账,因为你已经核销了账目,而账目上没有这笔资产,你就要先恢复一部分已经核销的资产在账目上,也就是所谓的冲销。转让后可以继续做正常的会计处理,否则就变成营业外收入,不能正确反映经济事项的本质。

3.损失与坏账准备的转回没有直接关系。当然是不能回头了。

示例描述

甲公司在会计核算中采用账龄分析法提取坏账准备。2004年末应收账款余额5000万元,坏账准备贷方余额150万元。2005年末应收账款余额6000万元,其中关联方100万元,坏账准备会计计提比例为3%。

账务处理:2005年末坏账准备金额为60003%=180万元。由于年初计提的坏账准备金额小于本年应计提的金额,故应按差额(180-150=30)补提坏账准备。借:

资产减值损失-坏账准备30

贷:坏账准备30

通过以上处理,本年坏账准备年末余额保持在180万元。

坏账准备是指对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计提的准备。)的企业,是一个备付金账户。企业坏账损失的核算采用备抵法。在备抵法下,企业应在每个期末对坏账损失进行估计,并设置“坏账准备”账户。那么坏账准备转回的会计分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