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需要给付出劳务的员工支付相对应的工资,并且代缴代扣个人所得税.那么你知道发放工资并代缴个人所得税会计分录如何做吗?小编在下文中整理了与这个问题相关的内容进行参考。
发放工资并代缴个人所得税会计分录如何做?
具体会计分录如下:
一、工资计提时:
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开发成本(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
二、发放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代扣工资个人所得税)
库存现金/银行存款(此时职工到手的就是已经扣除个税的工资了)三、缴纳个人所得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代扣工资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代扣代缴是指按照税法规定,负有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负责对纳税人应纳的税款进行代扣代缴的一种方式.即由支付人在向纳税人支付款项时,从所支付的款项中依法直接扣收税款代为缴纳.其目的是对零星分散、不易控制的税源实行源泉控制.
现在法定扣缴的只有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单位或个人为扣缴义务人.一般理解是指单位发放的工资薪金所得.其他的都是根据税务部门的实际需要,对零星、难于控管的税源进行委托代扣代缴,如农村个体税收、集贸市场、私房出租等.委托代扣代缴一般事先经过税务部门确认,并签订代征协议后才能实施代征.
发放工资并代缴个人所得税会计分录如何做?
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是多少?
2018年10月1日起,个税起征点提高至5000元,使用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方法如下:
1、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前收入-5000元(起征点)-专项扣除(三险一金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2、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例:假设小王的工资收入为8000元,专项扣除(三险一金等)扣除1000元,没有专项附加扣除,那么他应纳个人所得税为:(8000-1000-5000)×3%-0=60(元).
工资个税的计算公式为:
个人所得税计算明细=(税前收入-5000元(起征点)-专项扣除(三险一金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企业发放工资并代缴个人所得税的相应会计分录已经在上文整理出来了,并且从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已经发生了变化,从之前3500元变为了5000元的.那么小编对于"发放工资并代缴个人所得税会计分录如何做?"这个问题的介绍到此结束了,如果大家对本篇文章的内容比较满意的话可以继续关注我们官网,本网站的官网有更多内容等待大家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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