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创业成为年轻人追求方向,一些年轻人毕业后会选择走上了创业的道路,但是在这条路上会存在着多种多样的荆棘之路,如公司注册需要遵守一定的流程规范,其中工商对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做出了以下规定?接下来和企服快车小编一起来看看吧。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2.满足一些行业对最低注册资本的要求
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认缴期限有何规定
现在公司法规定:注册资本是认缴制,股东应该按照公司章程的约定出资,股东在规定的时间内认缴完注册资本即可,但是,股东应该约定合理、合法的出资期限。
《公司法》规定以下注册资本内容将被取消:
相关规定,在新《公司法》均予以取消。这意味着,新《公司法》实施后,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成立公司可以不受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比例和期限的要求,由公司股东自主决定。
1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十万要求已经取消
2.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取消
3.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
4.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如何缴纳
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缴付的期限、形式、方法作了相应的规定。
1.期限
一般规定是: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即人民币三万元,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
2形式
股东用于出资的即可以是货币,也可以是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但是,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还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低估。
3.方法
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由此可见,新《公司法》在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实缴”到“认缴”的变化,仅仅是在公司成立时程序的简化,并不能理解为对股东缴纳注册资本放任。对于成立公司的股东来说,相关权利人对其公司注册资本的追缴是多方面的,且没有时效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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