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青岛五天科技有限公司销售自产的货物5000万元同时提供安装服务1000万元,企业会计按照混合销售一律按照主业适用13%税率缴纳的增值税。
增值税=(5000万元+1000万元)*13%=780万元
其实完全不属于混合销售,应分别核算货物和建筑服务的销售额,分别适用不同的税率就可以。
销售货物的增值税=5000万元*13%=650万元
建筑服务的增值税=1000万元*9%=90万元
合计:740万元
总结:
政策理解不到位,就会多交冤枉税,通过以上案例看出,由于会计人员不会运用税收优惠政策,导致多缴纳增值税40万元。
提醒:
企业该交的税一分不能少,这叫风险控制!
企业不该交的税一分也不多交,这叫税务管理!
参考:
一、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
一、纳税人销售活动板房、机器设备、钢结构件等自产货物的同时提供建筑、安装服务,不属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文件印发)第四十条规定的混合销售,应分别核算货物和建筑服务的销售额,分别适用不同的税率或者征收率。
注意:(1)只是针对建筑服务。
(2)这种分别是强制性的。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中外合作办学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2号)文件第六条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机器设备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应分别核算机器设备和安装服务的销售额,安装服务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一般纳税人销售外购机器设备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如果已经按照兼营的有关规定,分别核算机器设备和安装服务的销售额,安装服务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总结:
1、销售自产货物同时安装,应分别核算、分别适用税率
2、销售自产机器设备同时提供安装,应分别核算、分别适用税率
3、销售外购机器设备同时提供安装,若是按照兼营业务已经分别核算了,则可以分别适用税率!
中国大陆
美国
日本
韩国
新加坡
英国
德国
BVI
开曼
澳大利亚
加拿大
中国澳门
中国台湾
印度
法国
西班牙
意大利
马来西亚
泰国
荷兰
瑞士
阿联酋
沙特阿拉伯
以色列
新西兰
墨西哥
巴西
阿根廷
尼日利亚
南非
埃及
哥伦比亚
智利
秘鲁
乌拉圭
比利时
瑞典
芬兰
葡萄牙
加纳
肯尼亚
摩洛哥
斐济
萨摩亚
巴哈马
巴巴多斯
哥斯达黎加
毛里求斯
塞舌尔
百慕大
巴拿马
伯利兹
安圭拉
马绍尔
厄瓜多尔
记账报税
税务筹划
一般纳税人申请
小规模纳税人申请
进出口退税
离岸开户
商标注册
专利申请
著作权登记
公证认证
电商入驻
网站建设
VAT注册
ODI跨境投资备案
许可证办理
体系认证
企业信用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