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企业进项流水的部分税额不予抵扣时,当碰到不予抵扣的税额时,进出口公司该如何该如何记账?又该如何计算?
如何记账进出口公司进项中未扣除的税额?出口货物不能抵扣进项税额,是指我国部分企业在出口某些货物时,可以享受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其出口货物所消耗的所有进项税额(如出口免税不退税货物)或部分(如享受免税、抵扣、退税政策优惠货物,按规定计算不扣除或退税部分),进项税额不扣除或退税,但应转出,其会计处理为:
借: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科目)
贷款:应纳税额-应纳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介绍了进出口公司进项中未抵扣的税额如何记账,那么这些税额如何计算呢?
在企业生产直接出口货物中,购买中国国内原材料的进项税额不予退税,也不得从国内销售货物的销项税额中扣除,计入产品成本处理;纳税人不能单独计算出口货物的进项税额或者不能区分出口货物的进项税额。
按下列公式计算:
出口货物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当月全部进项税额×(当月出口免税货物销售额÷当月全部销售)
中国大陆
美国
日本
韩国
新加坡
英国
德国
BVI
开曼
澳大利亚
加拿大
中国澳门
中国台湾
印度
法国
西班牙
意大利
马来西亚
泰国
荷兰
瑞士
阿联酋
沙特阿拉伯
以色列
新西兰
墨西哥
巴西
阿根廷
尼日利亚
南非
埃及
哥伦比亚
智利
秘鲁
乌拉圭
比利时
瑞典
芬兰
葡萄牙
加纳
肯尼亚
摩洛哥
斐济
萨摩亚
巴哈马
巴巴多斯
哥斯达黎加
毛里求斯
塞舌尔
百慕大
巴拿马
伯利兹
安圭拉
马绍尔
厄瓜多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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