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类许可证分《酒类生产许可证》、《酒类批发许可证》和《酒类零售许可证》。在上海经营酒类产品,需按规定办理相应的许可证。

一、《酒类生产许可证》办理

(一)申办条件:

1、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生产白酒、啤酒的企业注册资金要200万元以上,其他酒(包括进口酒分装)要100万元以上;

3、至少要有5名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

4、生产要达到一定规模;

5、有效厂房面积不少于500平米。

(二)申办资料:

1、酒类生产许可证申请审批表

2、申请报告;

3、法人身份证;

4、营业执照或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

5、验资报告;

6、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

7、《卫生许可证》(卫生评价报告单);

8、产品质量标准;

9、产品检验报告;

10、厂房房产证和租赁合同。

(三)年审:

企业取得许可证后,每年1月1日―2月30日进行年审;两年不申报年检者,吊销其许可证。

(四)换证:

许可证有效期三年,期满前1个月发证机关办理换证手续。

(五)变更

企业在取得许可证后,证内任何一项内容发生变化时,应到发证机关办理相应变更手续。

二、《酒类批发(零售)许可证》

(一)申办条件:

1、注册资金在50万元以上;

2、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场所和仓储设施;

3、有熟悉酒类商品知识的专业人员。

(二)申办资料:

1、申请报告;

2、《酒类零售/批发经营申请表》;

3、营业执照;

4、税务登记证;

5、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6、企业章程;

7、验资报告;

8、法人、负责人、专业人员身份证及资历证明;

9、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10、场所平面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