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信息时代已成为创造财富的重要要素。公司及公司及企业需要将对知识产权的维权和法律风险的防范作为一个与经营战略同等重要的问题看待。结合众多公司及企业的实际情况,就公司及企业在经营管理过程中更好地保护知识产权、防范法律风险事宜提出以下十大建议,以供大家参考:
1.公司及企业在产品研发立项前,都必须要注意对已有信息进行充分检索。否则一旦出现公司及企业自主研发的成果可能早已是公知信息或早已由他人申请知识产权保护的情况,避免遭受不必要的人力和资金损失。
2.公司及企业在产品研发过程中,由于研发尚未完成,不能申请专利保护,所以需要注意进行保密,避免其他人利用本公司研究成果抢先完成产品研发,抢先申请专利。一旦产品研发完成后,也必须要及时通过申请专利或采取保密措施进行商业秘密保护,以免被他人抢先申请专利,造成损失。
3.公司及企业产品在生产过程中,需注意对涉及商业秘密的技术信息资料以及生产流程加以物理隔离,以防因保密意识不强,任凭他人参观、拍照、摄像而因此遭受不必要的损失。同时请注意与对方签订保密协议加以约束。
4.公司及企业产品在技术研发过程中可能会与他人开展合作,请必须注意在相关合作合同中对知识产权的权属及各方的权利、义务作出明确无误的约定。
5.公司及企业在培育商业标识过程中,需注意及时进行商标注册,否则不能取得商标专用权,他人使用相同的商业标识不构成侵权,以避免您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资金培育的商业标识轻松为他人所使用。
6.公司及企业在申请注册商标时,应当尽量避免使用地名、产品通用名称等作为商标的文字。商标的设计应当具有显着性特征且便于识别。
7.如果企业是贴牌加工公司及企业,在承接外来加工客户订单时,必须注意对订单项下加工产品的知识产权合法性进行必要审查,否则可能导致加工、生产侵犯他人专利或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产品,避免给公司及企业造成损失。
8.公司及企业应当注意对软件、文字、图片、图案、花型等作品着作权的保护,作品完成后应及时到版权部门进行着作权登记。并且留存电子档作为完成作品时间的证据。
9.公司及企业应当注意对他人着作权的尊重,避免在公司及企业产品上以及产品说明书、广告宣传册、公司及企业网站上,使用他人享有着作权的产品图片、文字说明等内容。
同时,在印制产品说明书、广告宣传册等公司及企业宣传资料时,请必须注明印刷发行日期、印刷单位等信息,这些信息既可以作为公司及企业进行着作权维权的证据,也可以作为公司及企业进行不侵权抗辩的证据。文化创意公司及企业还应注意在创作过程中,对他人作品的合理使用,以避免侵权。网络服务公司及企业还应注意避免侵犯他人网络信息传播权,不要擅自提供在线影视、音乐作品的播放、下载服务等。
10.公司及企业在必要情况下尽可能建立知识产权档案,对知识产权的研发记录、权利证书、缴费记录、知识产权合同,对方提供的权利证明文件、着作权原始载体等资料注意保存;从其他公司及企业购买产品时,应尽量要求对方在出具发票、送货单时注明产品型号等信息,以便在进行维权诉讼或者面临他人侵权指控时能提供足够的证据。
以上十条关于知识产权维权的信息是否能够帮到您呢?
中国大陆
美国
日本
韩国
新加坡
英国
德国
BVI
开曼
澳大利亚
加拿大
中国澳门
中国台湾
印度
法国
西班牙
意大利
马来西亚
泰国
荷兰
瑞士
阿联酋
沙特阿拉伯
以色列
新西兰
墨西哥
巴西
阿根廷
尼日利亚
南非
埃及
哥伦比亚
智利
秘鲁
乌拉圭
比利时
瑞典
芬兰
葡萄牙
加纳
肯尼亚
摩洛哥
斐济
萨摩亚
巴哈马
巴巴多斯
哥斯达黎加
毛里求斯
塞舌尔
百慕大
巴拿马
伯利兹
安圭拉
马绍尔
厄瓜多尔
记账报税
税务筹划
一般纳税人申请
小规模纳税人申请
进出口退税
离岸开户
商标注册
专利申请
著作权登记
公证认证
电商入驻
网站建设
VAT注册
ODI跨境投资备案
许可证办理
体系认证
企业信用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