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湿巾:以非织造布、织物、木浆复合布、木浆纸等为载体,适量添加生产用水和消毒液等原材料,对处理对象(如手、皮肤、黏膜及普通物体表面)具有清洁杀菌作用的湿巾。
适用标准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27728-2011湿巾
GB 15979-2002 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卫生标准
GB/T 26369-2010季铵盐类消毒剂卫生标准
GB/T 27947-2011酚类消毒剂卫生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年版)
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2005年版) 卫生部
消毒技术规范(2002年版) 卫生部
卫生湿巾原材料要求
1.非织造布、织物或其他原料应清洁、无毒,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不应使用回收、废弃的物料,不应含有可迁移性荧光增白剂等禁用成分。
2.手、皮肤、黏膜用卫生湿巾的杀菌有效成分(含有清洗作用的杀菌有效成分)应使用非工业级原料(无非工业级除外),急性经口毒性应为实际无毒级或低毒级,无致突变性,重金属铅含量
40mg/L、汞含量
1mg/L、砷含量 10mg/L。所使用的防腐剂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或食品、化妆品原料要求,所使用的香精、护肤剂等辅料应符合食品或化妆品原料要求。
3.不应添加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二部中(消毒防腐类清单、纯化水除外)的成分及其同名.原料和国家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禁止使用的物质。
4.生产用水电导率宜≤5.1μS/cm (25℃) 。
5.直接与产品接触的包装材料应无毒无害、清洁,应具有足够的牢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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